刑法学习笔记|第四章 刑事责任能力
- 2026-11-04 13:23:23
刑法学习笔记|第四章 刑事责任能力
刑法学习笔记|第四章 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说白了就是两个能力:辨认能力(分得清对错)和控制能力(管得住自己)。
两个都有,全责;都不行,不负责。判断顺序永远是:先看能不能辨认,再看能不能控制。
一、三档分法
完全责任能力:精神正常,辨认、控制能力都在线,干了坏事全责。
限制责任能力: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注意是"应当负责+可以从轻",不是不负责。
无责任能力: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三个关键词:真病、真分不清、法定鉴定。
二、几个高频特殊人
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要负责;发病的时候犯罪,按上面三档看。
醉酒的人:生理性醉酒(就是普通人喝多了)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别拿"喝多了不知道"当挡箭牌,法律说这是你自己找的,学名叫"原因自由行为"。
病理性醉酒(极小部分人一喝酒就出现精神障碍)另说:首次发病、自己不知道也没法知道,可能不负责;明知自己会这样还喝,照样负责。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注意是"又聋又哑",单聋单哑不行。
三、我的学习感悟
这节我建议用一个"三问法"做题:
一问这个人精神正常吗?
二问发病时犯罪还是清醒时犯罪?
三问有没有法定鉴定?
三问走完,答案基本出来了。
我自己的体会是,责任能力比责任年龄"软",因为它讲的是一个人当下一刻的清醒程度,全靠证据说话。
所以考试爱把"精神病人""醉酒""聋哑人"打包出题,我干脆做了张小卡片贴在书桌上:清醒全责、半醒可减、不醒不罚、醉了自己扛。
图:刑事责任能力三档(建议存图)
原文刑法学习笔记|第四章 刑事责任能力:脑子不清醒,犯罪算谁的
海南,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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