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技术咨询合同模板
- 2026-11-04 07:18:48
合同编号:
技术咨询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咨询合同示范
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咨询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甲方):
住所地: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
乙方负责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消防设计进行技术咨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根据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甲方现有场地改造范围,按照省市消防主管部门规定,通过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和开业前安全检查,取得深圳市福田区消防牧援大队发放合格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及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放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通知书》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登记表》
2.工期要求:
服务时间:日历天,具体日期以甲方下达的开工日期进场,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3.证件有效期限:
1)消防大队开业检查证有效期:无固定有效期,场所不改变使用性质、不进行改建扩建,一次验收合格后长期有效:
2)住房和建设局许可证有效期:无固定有效期,场所不改变使用性质、不进行改建扩建,一次验收合格后长期有效;
4.项目范围:
5.其他要求:
提供的开业检查证和住建消防许可合格证符合深圳市消防主管部门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并在政府指定专业平台可查询;验收合格后需提供开业检查证和住建消防许可合格证原件移交甲方进行留底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咨询报酬额为:人民币元整(¥元),含增值税(税率%)。该费用已含人工费、设备费、税费、保险、材料费、设计费、专家咨询费、图纸制作费、打印费、复印费、自制模型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除上述金额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支付乙方。
(1)付款:无预付效,获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通知书》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登记表》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100%;
3.甲方支付款项的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税务发票。逾期未提供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同时,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按时付款为由拒绝或拖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若乙方变更收款账户,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的保密义务:
1.保密内容、责任: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的保密义务: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在合同执行中获取甲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资料、验收报告、经费预算和合同额。
2、涉密人员范围:本项目所有参加人员。
3、保密期限:永久。
4.泄密责任;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验收要求:未按合同约定通过深圳市福田区消防救援大队发放合格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及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放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通知书》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登记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合同款;
第五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已付金额0.1‰的违约金,并根据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完成项目任务。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方式处理: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不论本合同是否存在其他约定,乙方在本合同下承担的任何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总额以乙方取得实际费用为限。
第七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
第八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双方技术与商务联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发生不可抗力。
第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无。
第十三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无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无。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无。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1 《价格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