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 2026-11-07 00:23:35

2022年,市科技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紧抓实科技领域依法治理和普法各项工作,法治工作与科技创新工作进一步有机结合,科技创新环境持续优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工协作的领导机制和政策法规科具体落实、相关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有效形成法治建设工作纲举目张、整体联动的网络架构。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务会重要议题,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和宪法宣誓制度。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根据《普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普洱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增强法治建设的前瞻性、主动性、实效性。严格落实党组学法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干部学习教育各个环节,以有力举措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一年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内容,全局党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得到了有效提高。
(二)推进科技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的“废改立释”工作。牵头成立首届普洱市科技伦理委员会,指导和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制定《普洱市细化落实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实施意见分工方案》《普洱市科技人才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普洱市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普洱市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结合自身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开展自主改革,研究制定《普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普洱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普洱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年度考核和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释放创新活力,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大力推进“放管服”,对市科技局依法依规设立的15项政务服务事项经审核批准后全部向社会公开。完善“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清单,全部实现了“最多跑一次”清单一次办结。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申报确认、公布制度,编制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度计划。
(三)推进科技创新政策法规的宣传及科学普及。建立“市科技局+县(区)农(工)科局+事业单位+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四级联动机制,深入企业“把脉问诊”,引导企业最大限度运用好国家、省、市行业政策措施,助力企业增收。2022年,共组织实施国家、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院士专家工作站、乡村振兴专项等项目232项,获得资金支持6040万元,同比增长225%。针对企业对科技政策不知道、不了解、不会用的问题,采取科技政策轮训、组建科技辅导队等方式,促进科技优惠政策落实。2022年,累计开展研发投入“一对一”、高企培育“一企一策”、创新能力提升等惠企培训24期2230余人次。结合学法规学政策学经验“三学”活动,梳理省、市科技创新政策措施46项,形成《2021版科技创新政策措施要点汇编》精简版,转载云南省科技厅《科技政策法规选编》,把相关政策措施在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普及,推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4期。组织开展以“走进科技 你我同行”为主题的2022年普洱市科技活动周活动,全市共有160余家单位和部门3200余人参加了科技活动周系列活动,公众参与人数达3.5万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5万册,科技咨询1.2万次。进一步推进科教融合,营造“学科技、懂科技、用科技”的浓厚氛围,组织普洱市10县(区)教体局科学教员和小学科学教师共157人参加云南省小学科学教师素质能力提升普洱培训班,实现了普洱市133所小学全覆盖。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主动接受党委政府监督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决策执行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监督,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22年,市科技局共办理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2件,办结率和满意率达100%。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主动公开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站安全管理制度等,充分运用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2022年,普洱市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科技通知公告和解读科技政策78条,基层动态40条,科技要闻173条。加强诚信教育,将科研诚信记录作为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和评审的重要条件,引导企业和个人自觉增强科研诚信意识,坚持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实施,进一步健全完善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切实提升社会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聘请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作为单位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和相关事务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持续抓好“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好差评”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二、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发挥党组带头示范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抓法治工作建设,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法治建设“一岗双责”。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将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利用网络宣传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及时公布相关政务信息。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市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对表中央、省和市对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地问题和不足,比如:普法形式单一,科技法规普法与用法在深入基层、案例宣传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法治建设工作与科技中心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缺乏科技部门特色、亮点,法治建设水平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3年,市科技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持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全力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改革科研绩效评价机制,完善科技评价体系,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把更多自主权给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把人才创新创造的活力充分激发出来。
(二)强化科技法规普法与用法的宣传工作。继续加强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完善党员干部宪法、法律学习教育制度机制。加强科技创新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法治宣传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法治文化进机关、送科技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推进普法实践,提升普法效果。
(三)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邀请纪委派驻纪检组同志参加等制度,确保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四)立足企业需求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认真做好科技企业培育、科创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深入工业园区、企业,积极开展申报排摸,深度挖掘创新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科技型企业。针对研发投入、科技人才等薄弱环节,帮助企业补齐短板,增加科技型企业培育数量,提高科技型企业申报成功率。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积极宣传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等利企政策,引导企业最大限度运用好国家、省、市行业政策措施,助力企业增收。
(五)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认真开展执法行动,对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等进行双随机检查,同时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努力营造规范、公平、有效的科技创新环境。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主办丨普洱市科学技术局
协办丨普洱市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投稿邮箱丨peskxjsjgzh@163.com

来源: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