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贵州民族大学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方案(25人)
- 2026-11-06 17:59:13

贵州民族大学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二)
招聘人数:25人
报名时间:截止12月31日
公告详情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实施人才聚势攀登工程,着力推进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简介
贵州民族大学创建于1951年5月17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建国后党和政府在贵州创办的第一所大学。学校坐落在产城融合创新、生态文明示范的国家级新区贵安新区,占地面积3240亩、校舍面积115万平方米;现有专任教师1371人,其中正高职称人员237人,副高职称人员589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700余人,研究生指导教师961人;现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5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6万余人;截至目前,学校已累计培养来自世界各地来华留学生2000余名。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多次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胡耀邦、江泽民、胡锦涛、等同志先后到校视察。
当前,学校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擘画的学校“三步走”战略蓝图,坚持主线立纲明路径、人才聚势筑根基、学科融创强特色、数治赋能促革新,聚焦“六力”提升,努力实现“六新”突破,系统推进“六大工程”,根植贵州高质量发展沃土,深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争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先锋引领者、传承民族文化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有力践行者、助力贵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建设的坚实支撑者、领航贵州民族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干担当者,奋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现代化综合大学,为教育强国建设、服务贵州高质量发展贡献民大智慧和力量。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无违法犯罪或违反公序良俗行为。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11月2日以前出生),45周岁(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人才引进对象范围。通过我省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在省内流动的,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25人,均为专业技术岗。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四、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民族大学官网发布公告,公告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招聘过程中,应聘人才查询资格审查、面试时间、面试成绩、岗位剩余计划等情况,请在贵州民族大学网站查阅。
(二)人才应聘
1.查阅应聘要求。应聘人才通过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民族大学官网查阅《贵州民族大学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二》及《贵州民族大学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二)》(附件1)有关要求。
特别说明: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才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可纳入应聘范围;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一级学科,可纳入应聘范围;应聘人才所学学科专业名称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不一致,但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70%及以上的,可纳入应聘范围。以下简称“专业比对”。
2.投递应聘材料。应聘人才将以下材料投递到指定邮箱:
(1)填写《贵州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附件2),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本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正、反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本人近5年重要科研成果和荣誉表彰: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含共同一作)发表的科研论文,以及导师一作、本人二作发表的科研论文;承担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发明专利;以及省部级及以上荣誉表彰等。注:在提交科研成果材料时,论文需附检索报告,课题需附课题申报书或结题报告;若成果涉密的,需提供保密证明。
(4)申请专业比对的应聘人才,除需提供《符合专业比对条件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3)外,还需分别提供有关比对材料: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课程学习成绩单;留学归国毕业生提供具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以及比对高校(国内)开设课程目录;申请研究方向比对的,提供能体现本人研究方向2项及以上重要研究成果(如,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的高水平论文、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承担的省部级及以上课题项目)作为比对资料。
以上材料,应聘人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资格审查
1.时间安排。根据应聘人才应聘情况分批进行审查。
2.审查方式。根据本方案规定、引才岗位要求及条件对应聘人才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核。
3.审查结果。符合本方案规定、引才岗位要求及条件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不符合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人员将通过应聘人才投递简历邮箱进行反馈,并说明原因。
(四)考核(面试)
1.考核(面试)时间。按照“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贵州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2.考核(面试)方式。考核(面试)方式按照现场(线下)形式进行。主要采取试讲、学术探讨、答辩、测试等方式对应聘人才进行考核。
3.成绩计算。考核(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科研成果考核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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