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新生儿疾病诊疗专家共识:新生儿低血糖症(2025年)

- 推荐意见 1:对存在发生低血糖症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均应进行血糖监测,其高危因素包含母亲因素和新生儿因素(1B)。
- 推荐意见 2:新生儿血浆葡萄糖水平低于 2.6 mmol/L 即为低血糖症(1B)。
- 推荐意见 3:症状性低血糖可有多种临床表现,但缺乏特异性(GPS)。
- 推荐意见 4:对存在低血糖症风险的新生儿,应在生后 2 h 内进行首次血糖检测。生后 48 h 内,每 3~6 h 检测喂养前血糖,其后根据病情调整监测频次(2B)。
- 推荐意见 5:使用床旁血糖仪进行末梢血即时血糖监测,但在进行新生儿低血糖症诊断时,采用血浆葡萄糖检测值作为诊断的金标准(2B)。
- 推荐意见 6:首次检测血糖 < 2.0 mmol/L,无论是否伴有低血糖症状,或血糖 < 2.6 mmol/L 且伴有低血糖症状,均需要收住新生儿病房(1A)。
- 推荐意见 7:首次血糖检测在 2.0~2.6 mmol/L 之间给予加强喂养,喂养后 30 min 复测血糖,如小于 2.2 mmol/L,必须静脉输注葡萄糖并收住新生儿病房;如复测血糖在 2.2~2.6 mmol/L 之间,继续加强喂养,30 min 后再次检测,如血糖 < 2.6 mmol/L,则收入新生儿病房(1B)。
- 推荐意见 8:血糖 < 2.2 mmol/L 或血糖 < 2.6 mmol/L 伴低血糖症状时,立即进行血浆葡萄糖检测,同时静脉推注 10% 葡萄糖 2 mL/kg(推注速度为 1 mL/min),其后维持葡萄糖液输注速度为 5~8 mg/(kg・min)(1B)。
- 推荐意见 9:血糖为 2.2~2.6 mmol/L 不伴有低血糖症状时,如无喂养禁忌证,在检测血浆葡萄糖的同时加强喂养,若有喂养禁忌证,则维持葡萄糖液输注速度为 5~8 mg/(kg・min)(1B)。
- 推荐意见 10:临床干预治疗 30 min 后检测末梢血糖,如未达到正常血糖值,每次提高糖速 1~2 mg/(kg・min);外周静脉能耐受的糖浓度为 12.5%。当糖速达 8~10 mg/(kg・min),需考虑中心静脉置管或转上级医院诊治(1C)。
- 推荐意见 11:有发生低血糖症高危因素,伴有严重性、持续性或症状性低血糖,出现神经系统功能障碍,并存在头颅影像学或脑功能检查异常,需考虑低血糖脑损伤,但需除外缺氧缺血、先天性遗传代谢病、细菌或病毒感染及先天性脑发育畸形等病因导致的脑损害(1C)。
- 推荐意见 12:在给予规范治疗后,低血糖症难以纠正或稳定,或出现神经系统障碍的临床表现,以及病因不明或合并其他临床异常表现者,应尽快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GPS)。
- 推荐意见 13:生后及时擦干、保暖,延迟首次洗澡时间至生后 24 h 后,使体温维持在 36.5~37.5℃之间(1B)。
- 推荐意见 14:生后早期母婴皮肤接触、早吸吮、生后 30~60 min 首次喂养,母乳不足时可给予捐赠乳或配方奶,生后 24 h 内喂养间隔≤3 h,提倡母婴同室(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