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习笔记 | 运输合同
- 2026-11-04 16:09:30
民法学习笔记 | 运输合同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无过错责任。承运人在以下情况下免责: 4.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
第十八章 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人)或者货物从起运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输费用的合同。
承运人强制缔约义务: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一、客运合同
(一)客运合同的成立时间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例如,出租车客运合同,自乘客上车时成立。
(二)承运人的义务和责任 ✷常考点!!
1.救助义务: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2.旅客人身伤亡责任: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包括免票、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的伤亡承担严格责任(无过错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3.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损害赔偿责任:承运人对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毁损、灭失承担过错责任,即在承运人有过错的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
本条仅针对随身携带物品,对于托运的行李,适用货物运输的规则。
二、货运合同
(一)托运人变更权、解除权
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是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货物毁损、灭失责任
1.不可抗力;
【注意】货物因不可抗力灭失的,承运人无需赔偿,但也无权索要运费。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
3.合理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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