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鹏发布会那页打了三个红叉的PPT,镀铬、烤漆、实木全被划掉——台上那句"老登",最贵能罚到一百万
- 2026-11-08 22:47:39

一句"老登",最贵可能一百万
从广告法角度,拆一件热闹的事
10月15号晚上,小鹏开了场发布会。
车我没什么印象。记住的是一页PPT。
镀铬饰条
钢琴烤漆
实木纹理
——旁边配了一句:我们冒着失业的风险,婉拒了老板们的诚恳建议
讲这页的,是个00后姑娘,叫恩塔。她管这套叫拒绝登味审美。台下笑成一片。
我没笑。我在想另一件事。
小鹏X9卖三十多万,G9也三十多万。买这两台车的人,多数三十五往上。他们看到这页PPT会怎么想。
几十万掏出去支持你,回头你管我的审美叫登味。
一、这大概率不是营销,是表达失误
网上吵的第一件事,是这到底是不是营销。
我一开始拿不准。00后产品经理这个人设,配上这种措辞,营销味确实不轻。
后来想明白了,大概率不是。
理由很土。做营销是为了卖车。可消费者看完想反驳你,和看完想买你,这是两码事。博眼球能换来围观,换不来订单。靠嫌别人老博眼球,换来的围观里有一半是来骂你的。
MONA L05预售价十六万九千八起。这个价位,掏钱的是谁,签字的又是谁。
你猜。
再说,真要营销,谁会把自己的核心客户放在被嘲的那一头。这不叫营销,这叫自伤。
我更愿意相信,这是一次表达上的失误。
二、这个词,本身就甩不掉年龄
"老登"这个词的出身,比大家想的要老。出自东北方言,本义指的就是行为不正经的中老年男性。后来在网上越用越宽,变成"固执、好为人师、思想守旧"的代称,才有了老登文学、老登电影这一串。
所以这个词从头到尾都没跟年龄脱开过。你想拿它去骂固化思维,它自己就带着年龄。甩不掉。
恩塔后来道歉,说团队内部常拿这词开玩笑,吐槽的不是年龄,是"无论做什么车都用同一套思维"的僵化。我信。大厂里这种黑话多了,管老板叫老板的反而少见。
问题是,内部黑话搬上网直播的台子,那就不是黑话了,那是广告语。
岔开一句。我有朋友在4A做过合规,他们内部有条土规矩:任何带年龄指向的梗,不上提案。不管甲方多喜欢。规矩很土,很管用。
三、真正把道歉变成二次事故的
真正把这事从"道歉"变成"二次事故"的,是10月24号副总裁于涛那篇长文。
原话里有这么一句:
老登并不让人反感,有些人的登味儿才让人厌恶。
这句话经不起拆。
前半句,老登不让人反感。可这词指的还是那一整片上了年纪的人。后半句,登味让人厌恶,登味是谁的味,老板的。她把"老登"和"登味"拆开了,想说骂的是思维不是人。
听的人不会这么拆。
公开场合看的是听者听到了什么,不是你想说什么。做过一次对外发言的人都懂这个。
后面还有一句,少一些对00后的口诛笔伐。批评一个产品经理在发布会上的措辞,和对一个00后姑娘网暴,是两件事。把这两件事捆在一起,是很熟练的操作。我反对网暴。我也反对话讲到一半,先把对方的嘴堵上。
四、走"年龄歧视",这条路是断的
很多人骂这件事,张口就是"年龄歧视违反广告法第九条"。
我去翻了第九条。第九条里禁止的歧视写了四种:
民族、种族、宗教、性别。
没有年龄。一个字都没有。
所以这条路走不通。真要较真,得走另一条。
第九条第七项: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这是个兜底条款。兜底的意思就是,前面列不下的,都往这里装。
尊老爱幼算不算良好风尚。当然算。这是最不需要论证的一条。
所以"老登"这类话的风险,从来不在歧视上,在风尚上。判断标准也不是有没有歧视,是公众普遍觉得舒不舒服。这个标准很软。标准一软,遇上舆论热的时候,它就硬了。
罚多少?
《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
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二十万起步,一百万封顶。这不是吓唬人。
二三年自嗨锅因为广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上海这边罚了八十万。今年九月,滴露一条衣物消毒液的视频广告,广告主被罚八十万。再往前,"五个女博士"那支电梯广告,二十万。
这些案子里的词,比"老登"严重吗。我看未必。
五、发布会算不算广告
有人要说,那是广告,我们这是发布会,两回事。
发布会就是广告。
《广告法》第二条
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
一场全网直播、唯一目的就是卖车的新车发布会,哪里不符合。
它不是内部会议。它是广告。
六、民事这条路,也走不通
民事这边还有一笔账。被叫了老登的人,能不能去告。
按小鹏的说法,指的是何小鹏、王凤英、杨光、姜文这几位具体的同事。那告不成。
名誉权是人格权,权利人自己能处分。人家不但不介意,于涛说还在内部反复表扬。被害人都原谅了,法院不会替他出头。
那要是听的人觉得,说的是所有上了年纪的人呢。
更告不成。名誉权的主体必须是特定的人。一个"中老年群体",既不是自然人,也不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它站不到原告席上。
前两年有个文科博主,因为一句"文科生就是舔"去告张雪峰,索赔一块钱。争的就是这个:群体里的一员,能不能替整个群体主张名誉受损。
多数意见是,很难。
所以这事的尴尬在于,被点名的那几位不在乎,真觉得被冒犯的那批人,法院的门进不去。法律管不着不等于没代价,它只是把代价从赔偿挪到了舆情和品牌印象上。而后者往往更贵。
七、"大家都不介意",在公法上一分钱不值
于涛那篇长文里,最有分量的一句在后面:几位"老登"没一个不悦。
这句话在民法上,很好使。被害人谅解,侵权之债就消灭了。
在广告法上,它一分钱都不值。
广告法是公法。市场监管部门立不立案,看的是这条广告有没有违反第九条,不是看何小鹏高不高兴。公法保护的是公共秩序和社会风尚,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没有"被害人",也就没人能替公共利益表示原谅。
民法里被害人可以原谅
行政法里没有被害人这三个字
所以"我们是内部调侃、大家都不介意",是个很好的公关叙事。它同时也是一个不成立的法律免责事由。这两件事,可以同时为真。
道歉这件事本身是对的。而且我听说致歉视频是恩塔自己主动提的,敢坦荡表达也敢为分寸负责,这个态度值得认。
只是后面的解释越描越黑。引发了误解,产生了不适,那就老老实实用道歉去沟通。别忙着解释对方为什么不该误解。
10月29号,L05正式上市。恩塔还会上台,何小鹏以"老登代表"的身份跟她一起讲。
我就看到这儿。
#小鹏MONA L05 #拒绝登味审美 #00后产品经理 #广告法第九条 #品牌年轻化表达的边界
事实与数据来自澎湃新闻、红星资本局、中新经纬等公开报道;法条引自《广告法》第二、九、五十七条;处罚金额引自市场监管部门公开通报。本文为个人观点,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