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笔记 || 民法之“民事法律责任”!!
- 2026-11-08 07:30:22
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双方违约和与有过失、相对性、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严格责任);例外-赠与、委托、保管、仓储、客运服务合同属于过错责任。
违约行为:①预期违约(届满前)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②实际违约(届满后)-不履行(主观拒绝履行/客观履行不能);不适当履行(瑕疵履行-瑕疵给付/加害给付择一;部分履行;迟延履行-法定催告义务、提存)。
违约责任形式:①继续履行(金钱债务、非金钱债务、合同僵局-司法解除);②采取补救措施(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价);③损害赔偿金(可预见性、减损、与有过失、损益相抵);④违约金(约定过低可请求增加/过高可请求减少,排除无效,法律主动释明);⑤定金(实践性合同、限额20%、根本违约)。
合同僵局构成要件:①违约方起诉请求解除合同主观上必须是非恶意的;②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显失公平;③守约方拒绝解除合同违反了诚信原则。
损害赔偿金:法定/约定;范围-生产/经营/转售利润损失→可得利益计算方法→替代交易法/市场价格法/获利返还法。
3.不当得利
属于法律规定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因此其直接依据构成要件主张:①没有法定或约定的原因;②一方获益;③一方受损;④获益与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因管理
与不当得利相同,均属于法律直接规定的情形,只要满足构成要件,就需承担民事责任:①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②主观上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损且具有管理他人事务的意思;③客观上实施了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④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
5.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亦属于法律规定,一般适用过错责任构成要件有4个,部分适用无过错责任为3要件(过错为免证事实),以及过错推定(举证责任倒置,如环境污染案件,由被告证明无因果关系)。
构成要件包括:①加害人存在侵害行为;②受害人存在损害后果;③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④加害人主观上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