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锦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出台(中职招生通知)
- 2026-11-08 08:28:53
锦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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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锦州市201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出台。当天召开的招生工作会从招生条件、招生办法、优待政策、政策调整、学区划分、工作要求6个方面做出部署安排。同时,市教育局就中考报考升学中考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书面解答(见附件2)。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
1. 市直属各小学按照办学规模和学位数量,本着就近的原则由学校依据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登记入学,学位有空余的学校可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接收适龄儿童;市直属各初中按照划定的学区接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县(市)区属小学、初中由本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政策确定招生条件和入学办法。
2. 锦州市第四中学、第八初级中学、实验学校按照下列办法招生:
(1)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一处(不含门市房),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相互一致,且在2019年5月1日前取得的,到对应学区学校入学。学区内的动迁户,尚未回迁的,凭产权调换协议、原籍户口簿办理入学。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单独住房,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一处(不含门市房),且符合本项第(1)条规定的,到对应学区学校入学。
(3)锦州市第四中学在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可适当接收学区内有房产证(2019年5月1日前取得)并办理了居住证的学生入学。
(4)不符合上述入学条件的学生按以下办法入学:
①户籍或住房单一在市实验学校小学学区的适龄儿童,由松山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入学。
②户籍或住房单一在市实验学校初中学区的小学毕业生,由市第七中学接收入学。
③户籍或住房单一在锦铁里、兴华里、民和里的小学毕业生,由市第十八中学接收入学。
④户籍或住房单一在白日里(不含中央大街以西)、吉庆里、中富里、民族里、民权里、丰乐里的小学毕业生,由市第五中学接收入学。
⑤户籍或住房单一在平安里、北一里、白日里(中央大街以西)、民生里、民治里的小学毕业生,由市第十三中学接收入学。
⑥户籍或住房单一在东一里、东二里、北二里、北三里、阜康里、三保里的小学毕业生,由市第七中学接收入学。
3. 除锦州市第四中学、第八初级中学、实验学校外的其它市直属初中按照下列办法招生:
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学区内的户口簿或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满足条件之一即可由对应学区学校接收入学。学区内的动迁户,尚未回迁的,凭产权调换协议、原籍户口簿办理入学。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原籍户口簿、居住证、租房协议,按照就近的原则由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收入学。小学由各区指定的学校和市国和小学接收,初中由市一中、三中、五中、七中、逸夫中学(八中分校)、九中、十二中、十三中、十六中、十八中及古塔中学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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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招生办法
(一)市直小学
1. 学生报名登记(6月下旬—7月中旬)。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对应学区学校报名登记。
2. 入学条件审查(7月下旬)。招生学校对入学条件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入学条件的给予确认。
3. 招生结果公示(7月底前)。招生学校采取多种形式按时将招生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未经公示的录取结果无效。
4. 部门审核注册(8月份)。招生学校于8月20日前将招生结果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进行学籍注册。
(二)市直初中
1. 学生网上报名登记(6月27日-7月21日)。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租房协议)等证件,登录《锦州市直属初中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60.21.217.123:33100/zx/),进入招生报名登记页面,按照填报说明、学区划分和招生条件到对应学区学校的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需将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真实,均为无效填报。
2. 学校审核并公示招生结果(7月22日-31日)。招生学校对学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招生学校将招生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后,学校在报名系统中进行招生确认,上报主管教育部门。审核不通过的学生,学校需在报名系统中写清原因后驳回,学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驳回结果并重新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3. 主管部门审核(8月1日-8月20日)。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的学区、户籍和房产等信息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学生,驳回至学生填报的学校,学校重新进行审核。
4. 主管部门在报名系统中发布招生结果(8月下旬)。主管部门将审核通过后的招生结果在报名系统中发布。学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招生结果,并打印报到需知,按照招生学校的要求报到入学。
5. 新生学籍注册(9月份)。主管部门将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录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籍注册。
(三)普通高中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9〕39号)要求,从2019年秋季招生开始,普通高中录取时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市城区公办普通高中以市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120%所居名次的分数为最低录取分数线,各初中到校指标丢标数不超过各高中计划指标数的50%(本校填报志愿的人数不足除外),所丢指标按照考生志愿和市直学校中考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县(市)区属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划定;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由学校按照招生计划自行划定。
1. 公办普通高中
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中考成绩、学生报考志愿由招考办统一录取。
(1)招生类别
分为航校生、特长生、择优生、指标生四类。
(2)填报志愿
航校生志愿按照省文件相关要求填报;择优生志愿,限于综合素质评定及格、理化生实验操作及英语口语与听力考查合格的考生填报,只限填报一所学校;指标生志愿,限于综合素质评定及格、理化生实验操作及英语口语与听力考查合格的考生填报,可填报五所学校(区域内不足五所学校的,按照实际所数填报),所填报志愿为平行志愿,不再进行志愿征集。不符合享受初中学校指标条件的考生不得填报指标生志愿。
考生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及其家长共同填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替考生填报或改动志愿。网上填报的志愿以平台关闭时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
考生志愿表须经考生及家长确认签字后,报送本级招考办。凡需考生及家长签字确认的志愿表与网上填报的志愿有改动涂抹现象的、考生及家长拒绝签字的,一律按无效志愿处理,并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3)录取方法
录取分为提前一批次、提前二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
①提前一批次(航校生)
由海军和空军招飞机构依据学生中考成绩、考查结果,择优录取。
②提前二批次(特长生)
按照特长生招生文件执行。
③第一批次(择优生)
市、县(市)区招考办按照招生学校择优生招生计划,依分数依志愿择优录取。
④第二批次(指标生)
市、县(市)区招考办按照招生学校指标生计划,以各初中学校为单位,依据分配给各初中的指标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各初中所丢指标按照第一批次(择优生)的录取办法进行补录。
市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按照锦州市锦州中学、渤海大学附属高级中学、锦州市铁路高级中学、锦州市第一高级中学、锦州市第二高级中学的顺序依次录取。
当考生中考成绩并列时,先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仍并列,按照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并列,按照语文一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最后按照排序等额录取。
(4)发布录取结果
招生录取结束,由招考办报请教育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将录取结果送交各初中,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为三天。无异议后,招考办将录取结果报送本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再送交各普通高中。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按时将本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结果统一汇总后,通知到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民办普通高中。
2. 民办普通高中
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由学校自主招生。必须严格执行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最低分数线以及收费标准等,同时将《公示》报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登记并填报志愿,只限填报一所学校。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报名登记工作必须在中考成绩发布后进行,录取工作必须在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进行。
各民办普通高中要利用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结果进行查重,避免重复招生。同时,要做好考生信息保密工作。
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结束后,将录取结果报送本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县(市)区民办普通高中的录取结果先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再上报市教育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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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政策
1. 继续执行国家、省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烈士子女入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助学政策。
2. 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10分录取。
3. 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军人子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政策。军人转业当年其子女升学时享受现役军人子女同等待遇。
4.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辽委办发〔2018〕76号),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子女按照规定办理入学。
5. 严格掌握加分政策,所有享受照顾性加分政策的考生都要列入招生计划并公示。符合多项优待政策的,经招考办审核公示后,只可享受一项优待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招生计划单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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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1.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确保普通高中招生质量的要求,未来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
2. 从2023年起,锦州市实验学校初中部、锦州市第八中学的招生条件为:学生和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户口和房产证登记时间满三年方可入学(以5月1日为时间节点,不含5月1日)。
3. 从2016年秋季入学的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学生开始,升入实验学校初中部时严格执行初中部招生政策,入学办法按照本方案“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中的第2条执行。
4. 从2020年起,锦州市逸夫中学(八中分校)只接收学生和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户口或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其它小学毕业生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由一中、五中、七中、十八中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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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完善措施,落实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具体指导,制订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制度。各职能部门和学校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建立招生工作责任制,签订中小学招生工作责任书。
2.抓好政策落实。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文件,严格遵守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严格控制在校生班额和校额,严格审核办学条件和能力,严格监管学校招生计划和范围,严格规范招生入学行为。
3. 强化监督问责。严格执行《锦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锦教办〔2016〕54号)文件,加大查处、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重复招生等行为。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一同加强招生工作过程的检查、监督,认真处理投诉案件,及时查办舞弊行为。
4. 做好政策宣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主流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新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解读招生入学政策和实施的具体办法,使之家喻户晓,社会支持,家长理解。
附件1


中考报考升学困惑及问题解答
一、今年的中招政策有哪些特点?
今年中招政策的主要有两个特点,第一是稳定连续,第二是据实调整。
“稳定连续”说的是同去年相比,有“三个继续坚持”和“一个严格执行”。“三个继续坚持”,一是继续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统一录取;二是继续坚持考生录取结果唯一政策;三是继续坚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单注册高一新生学籍政策。“一个严格执行”,就是继续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强调的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
“据实调整”的政策有三点:
一是今年划定了最低录取分数线。市城区公办普通高中以市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120%所居名次的分数为最低录取分数线,各初中到校指标丢标数不超过各高中计划指标数的50%(本校填报志愿的人数不足除外),所丢指标按照考生志愿和市直学校中考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二是录取时,规定了录取顺序。由于今年划定了最低录取分数线,将会出现丢标的现象,为了合理“补标”,我们将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按照锦州市锦州中学、渤海大学附属高级中学、锦州市铁路高级中学、锦州市第一高级中学、锦州市第二高级中学的顺序依次录取,这样保证了分数高的考生能够“补标”。
三是取消了志愿征集。今年采取的录取办法将会一次性录取完毕,不再像往年一样进行志愿征集,所以考生一定要填好自己的志愿。
大家要认真研读2019年中招方案,多与你所在的初中学校校长和老师沟通,准确把握政策要点、录取原则,用足、用好中招政策赋予的公平权利,千万不要漏报、报错志愿,留下遗憾。
二、怎样选择报考学校呢?
高中学段是基础教育的最后阶段,是大家通往高等教育学府的准备与过渡阶段,学业课程水平加深了,习题难度增大了,考生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如学力水平、兴趣专长、家庭状况等)选择适合的学校。提醒大家注意两点:一是适合普通高中学习就报考合适的普通高中。同时考生还要根据自己的学力水平,选择一所适合自己就读的普通高中。一旦进入普通高中就读,如果出现学习吃力跟不上的情况,市域内普通高中之间是无法转学的,按照新高考改革的要求,也不允许到其他普通高中借读。二是适合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就报考合适的中等职业学校。行行都能出“状元”,中职学校也可以成就出彩人生。选择中职就业有保障,升学有渠道,就读有优惠政策。大家一定要了解各招生学校的办学特色,结合自身的实际和理想,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学校报考。
三、如何填报考生志愿呢?
考生志愿是招考部门录取的首要依据,考生一定要弄清楚录取原则和录取规则,填好报考志愿。特别提醒大家三点:
一是考生录取结果唯一,就是说考生一旦被市招考办正式录取到某校,即为最终录取结果,之后的所有报考志愿或被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均无效。所以,不想就读的学校要慎重填报。
二是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按照学校录取顺序合理安排自己的志愿顺序,顺序报错的那个志愿就会变成无效志愿。这一点一定不能忽视啊!
三是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无须在网上填报志愿,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登记并填写志愿,报名登记时间为中考成绩发布后。
四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入学方式有两种:一是持毕业证书直接到我市职业学校报名注册入学;二是中考后填报职业学校“3+2”中高职连读入学志愿(3年中职、2年专科,毕业后获得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由省招办按中考成绩统一录取。
大家选好适合的学校并认真填写报考志愿是顺利录取到心仪学校的首要条件。未弄清规则或不遵守规则报考,影响了自己和他人的录取,可要承担责任啊!
四、前往新学校顺利报到的提示
被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团关系等个人档案,凭《录取通知书》并自带档案到录取学校报到入学。报到前,要办好本人居民身份证,用居民身份证注册高中电子学籍,无居民身份证的学生将无法注册高中电子学籍。
附件3
锦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23号)精神,结合《辽宁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和我市实际,现将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市)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切实提高对职业教育招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实施统一领导,统一规划,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制定招生任务完成激励机制和教育教学、评优评先挂钩制度,营造人人关心学校招生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目标,确保完成中职年度招生任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统筹管理,确定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性招生计划,2019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9610人。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学校自身条件和社会需求调整招生计划,并积极创新模式,进一步拓宽招生渠道,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切实做好招生工作。同时,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建特色、品牌专业,提高学生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以此吸引更多的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批准备案的专业进行招生,严禁中介委托招生和有偿招生。任何学校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招生,否则不予注册学籍。学籍注册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职业教育良好发展氛围
各中职学校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纸媒和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国家支持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免学费政策。各学校要贯彻落实《锦州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做好农村贫困子女免学费、助学补助等工作,特别是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资助工作。宣传职业教育的技能培养、升学、就业优势,把职业教育的专业性、服务性、发展性等特征充分展现出来,营造有利于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招生宣传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作夸大宣传、虚假宣传、违规招生,职业学校招生简章由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四、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初、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原则上要求满14周岁,即2005年9月1日前出生)和社会待业青年、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报考高中一年制班必须具有高中毕业证书。报考“3+2”模式高职班,必须是2019年初中应届毕业生。
2.证件核查:招收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录取专业学制为一年制的,要逐人核对高中毕业证原件。没有高中毕业证原件的可用所在市教育局签章毕业证明代替,其他证明无效。
3.招生专业:各中等职业学校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批准备案的专业招生(具体专业见附件)。
4.各县(市)教育局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按照教育部要求,为随时了解掌握招生进展情况,市教育局建立中职招生通报制度,请各学校7至11月的每月5日报告本校中职招生进展情况。

2019年锦州市中等职业学校
招生专业及联系方式




注:各学校多数专业可招收高中毕业生,举办高中一年制



主办:中共锦州市委教育工委、锦州市教育局
承办:锦州市教育局宣传科
协办:锦州市实验学校
版面设计:王美艳
投稿邮箱:wgm6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