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形需要取得办学许可证,不能仅凭营业执照经营:
2.1 面向青少年的校外培训
面向中小学生或3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开展编程、艺术、体育等培训的,必须取得办学许可证。依据山东省的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不得使用居民住宅作为办学场所,须先经教育或文旅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再办理营业执照。
2.2 政府补贴类培训
承接政府补贴类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须向当地人社部门备案,并接受开班备案管理、教学过程全记录、师资资质审核等监管。永嘉县的规定明确,每期次培训人数不少于20人,培训过程需全程视频录制,资料保存不少于5年。
2.3 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
培训结束后须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属于许可范围。根据云南省的规定,办学许可审批权限与培训层次挂钩——举办技师(二级)及以上培训,由省级人社部门审批;举办高级工(三级)及以下培训,由州(市)或县级人社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