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RedBook2017学习笔记#12
- 2026-11-08 10:57:01
欢迎回来!在FIDIC红皮书2017学习笔记第11期,我们学习了红皮书第一章定义中1.1.47-1.1.50从“关键人员”到“投标函”的内容。今天只接着往下学习5条新定义。缺乏上节背景信息的同学可以在本篇集合【业务学习】当中找到上节内容进行补充。
接下来的五个定义中,1.1.52 Materials、1.1.54 No-objection 和 1.1.55 Notice 对海外工程项目的实际管理尤其重要。它们分别关系到材料的合同属性、工程师审查文件的责任边界,以及合同通知是否有效。
1.1.51“Local Currency” means the currency of the Country.
Local Currency指的是项目所在Country的货币,这里的Country是合同定义中的“工程所在国家”,并不必然等于承包商注册地或合同Governing Law所对应的国家。
Local Currency与Foreign Currency的关系
前面1.1.41定义了Foreign Currency:合同价格中用于支付、但不是Local Currency的货币。因此,
Local Currency:工程所在Country的货币;
Foreign Currency:合同价格中支付的、非Local Currency的货币。
例如,若项目所在国采用XCD(东加勒比元),合同约定部分款项以XCD支付、部分以USD支付,那么在该合同安排下:
XCD是Local Currency;
USD是Foreign Currency。
但不要仅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日常货币,就认定合同付款一定使用该货币。定义说明什么是Local Currency;实际付款币种和比例仍需参考合同数据、付款条款及项目特别条件。
多币种合同要重点核查:
投标币种与合同支付币种是否一致;
各币种支付比例;
汇率采用的日期和来源;
汇率波动风险由哪一方承担;
汇兑、银行及跨境支付成本;
当地货币支出与外币收入之间是否存在资金错配。
1.1.52“Materials” means things of all kinds (other than Plant), whether on the Site or otherwise allocated to the Contract and intended to form or forming part of the Permanent Works, including the supply-only materials (if any) to be supplied by the Contractor under the Contract.
Materials 指拟用于构成或已经构成永久工程的各类材料,但不包括 Plant。无论材料存放在施工现场,还是已经分配给本合同但暂时存放在其他地点,都可能属于 Materials。
这一定义有几个值得注意的地方,
第一,Materials 不限于已经运抵现场的材料。
原文明确使用:
whether on the Site:无论是否位于施工现场;
otherwise allocated to the Contract:或者以其他方式分配给本合同。
因此,材料即使仍在供应商仓库、港口或运输途中,只要已明确分配给本合同,并满足拟用于永久工程的条件,也可能属于 Materials。
打个比方:
为机场项目专门采购、已经明确分配给本项目的钢筋;
已经采购但暂存于供应商仓库的幕墙玻璃;
已经运抵港口、等待清关的项目专用电缆。
这些材料不一定要已经进入施工现场,才可能具有合同意义上的 Materials 属性。
第二,Materials 必须与 Permanent Works (永久工程)存在关联。
原文限定:intended to form or forming part of the Permanent Works也就是拟构成或已经构成永久工程的一部分。
Plant 与 Materials 是两个不同的合同概念。 对于机电设备、机场设施设备等,不能仅凭日常中文习惯判断其属于“材料”还是“设备”,需要结合 FIDIC 对 Plant 的定义以及合同技术文件中的具体分类。
第三,包含 Contractor 负责供应的 supply-only materials。这是本条中容易被忽略的一点。
原文提到 including thesupply-only materials(if any) to be supplied by the Contractor
Supply-only materials 指承包商仅负责供应、但不一定负责安装或施工的材料。
例如,合同可能约定:
承包商负责采购并交付某些设备或材料;
业主或其他单位负责后续安装;
承包商只承担供货责任,不承担对应安装施工责任。
即使承包商不负责安装,只要这些材料属于合同约定的供货范围,并拟构成永久工程的一部分,仍可能属于本条定义的 Materials。
工程实践中的风险:
材料所有权与风险转移不能仅凭 Materials 定义判断。 材料属于 Materials,并不意味着所有权或毁损灭失风险已经转移给业主。需要进一步看材料所有权、照管责任及风险转移的具体条款。
现场外材料能否计量支付,需要满足相应条件。 不能因为材料已经采购或分配给项目,就认为承包商必然可以立即申请付款。需要结合第14.5款有关拟用于工程的 Plant 和 Materials 付款安排,以及合同数据和其他适用条件判断。
材料的采购、检验和质量责任仍需明确。 供应商仓库中的材料即使属于 Materials,也不代表其质量已经获得工程师认可。
对商务人员而言,投标阶段应重点核查材料采购范围、供货与安装责任边界、现场外材料付款条件,以及材料价格和运输风险。
1.1.53“month” is a calendar month (according to the Gregorian calendar).
month 指公历自然月,而不是固定的30天。这一条看似简单,但在工期、付款、通知期限和合同管理中很重要。
实际应用:
假设合同约定某项工作应在收到通知后的一个月内完成,那么应当按照合同有关期限计算规则和公历月份确定期限,而不是机械地加30天。
这里还要注意,本条只明确 month 的含义,具体期限从哪一天开始计算、截止日期如何确定、遇到节假日是否顺延等,还要结合第1.3款及具体适用条款判断。
投标和合同管理提示: 翻译合同或编制进度计划时,应当区分month、calendar month和 days,不能随意互换。
注:"calendar month"和"month"的区别在于前者强调了月份的日历属性,而后者则泛指所有月份。在需要精确到日历月份的场合,如财务报告、薪资结算等,应使用"calendar month"。
1.1.54“No-objection” means that the Engineer has no objection to the Contractor’s Documents, or other documents submitted by the Contractor under these Conditions, and such Contractor’s Documents or other documents may be used for the Works.
这一条涉及工程师对承包商提交文件的审查,以及工程师表示无异议是否意味着承包商已经免除自身责任。
No-objection 指工程师对承包商提交的文件没有异议,该文件可以用于工程实施。这里要注意,FIDIC 使用的是 No-objection,而不是简单的 Approval。两者在合同管理中的表达侧重点不同。Approval是批准、认可;No-objection是无异议、未提出反对意见。
工程师表示 No-objection,首先说明其对文件没有提出阻止使用的异议;不能简单理解为工程师已经全面审查并承担了该文件的正确性责任。
举一个机场项目中的例子,承包商提交幕墙施工深化图,包括:铝型材截面及连接节点;玻璃规格和厚度;结构计算书;防水及排水构造;安装工艺。工程师审查后回复 No-objection。
其直接合同意义是:承包商可以依据该文件开展相应工程工作。但这不意味着工程师替承包商承担了设计或计算错误责任;承包商可以不再遵守合同技术规范;后续发现文件存在缺陷时,承包商可以直接以工程师曾经 No-objection 为由免责。
因为在 FIDIC 红皮书中,承包商通常仍需对其自身提交的文件以及施工符合合同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工程师审查文件,并不当然改变合同原本的责任分配。
不过,也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工程师的 No-objection 并非毫无合同意义。它意味着工程师没有提出异议,文件可以用于工程。如果工程师后续提出修改要求,是否构成变更、是否产生费用或工期影响,需要结合修改原因、合同责任和相关条款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实务中建议特别关注:
文件提交记录:承包商何时提交、提交了什么版本;
工程师回复:是 No-objection、No-objection subject to comments,还是明确要求修改;
版本管理:现场实际使用的图纸是否就是获得 No-objection 的版本;
后续修改:修改是因为承包商自身错误,还是业主要求、设计变化或其他合同原因。
对于商务人员来说,No-objection 的往来记录可能成为后续分析设计责任、工程变更、工期延误和费用索赔的重要证据。
1.1.55“Notice” means a written communication identified as a Notice and issued in accordance with Sub-Clause 1.3 [Notices and Other Communications].
Notice 不只是普通的书面沟通,而是必须明确标识为 Notice,并按照第1.3款规定的方式发出的一种正式合同通知。
① Notice 与普通函件有什么区别?
在工程项目中,双方每天都会产生大量书面沟通,例如普通工作邮件、会议纪要、施工协调函、技术澄清文件、进度报告以及正式合同通知等。这些文件虽然都可能是书面文件,但不一定都属于合同定义下的 Notice。
本条定义要求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条件一:明确标识为 Notice。也就是说,文件应当明确表明其属于合同意义上的 Notice,而不能仅仅是一封普通工作函件。
条件二:按照第1.3款规定发出。第1.3款规定 Notices and Other Communications,涉及通知及其他通信的形式、送达方式、地址和生效时间等要求。
因此,不能只在邮件标题中写上 Notice 就认为一定有效,还要核查是否符合第1.3款的其他要求。
② 为什么 Notice 如此重要?
因为 FIDIC 的很多合同权利和程序,都与正式 Notice 有关。
例如:承包商提出索赔时的通知;业主或工程师发出违约相关通知;工程师发出开工通知;合同解除相关通知;对工程师决定或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通知。其中,索赔通知尤其值得重视。
例如,项目因业主未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而受到延误。承包商可能具有申请工期延长或费用补偿的合同依据,但如果相关条款要求承包商在规定期限内发出 Notice,而承包商只是通过普通邮件向工程师反映现场问题,却没有按照合同要求发出正式 Notice,就可能产生程序性争议。
③ Notice 不等于 Claim
Notice是按照合同程序发出的正式通知
Claim是一方提出的权利主张或救济请求
Dispute是双方对相关权利主张产生了合同意义上的争议
注意该流程的逻辑顺序,承包商发现业主提供的施工场地存在障碍,首先按照合同要求发出 Notice,说明事件及其可能影响;随后根据合同要求提交详细索赔资料,主张延长工期和补偿费用。如果双方对索赔 entitlement 产生分歧,才可能进一步形成 Dispute。不同条款对 Notice 的内容、时限和后续程序有不同要求,不能认为发出一份 Notice 就自动完成了整个索赔程序。
在海外项目中,人员更替频繁、邮件沟通渠道复杂、时区不同,正式 Notice 的漏发、迟发或送达方式不符合要求,都可能影响项目的合同权利。
所以咧,最后再提一句,在项目的合同管理实践中,文档管理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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