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县第一中学校文庙校区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
- 2026-11-06 20:22:33
永和县第一中学校文庙校区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服管理工作,提升校服采购管理水平,发挥校服育人功能,维护学生切身利益和着装安全,根据《临汾市教育局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汾市财政局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临教[2025〕1号文件)、永和县教体局转发《临汾市教育局关于〈临汾市中小学校服选用采购流程及管理平台操作指南〉的通知》(临教基[2025]14号文件)、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小学校服管理十条》的通知(晋教基函【2026】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把学生需求、健康和安全放在首位;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采购制度流程开展工作;统筹质量要求与校园文化,选用质量可靠、符合学校特点的校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营造良好竞争环境,主动接受监督,确保采购工作规范有序。
二、基本原则
(一)自主决策,民主协商
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充分论证,集体决策后实施。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确保决策过程公开透明。
(二)自愿购买,保障权益
学生及家长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校服,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征订。校服款式保持相对稳定,避免重复支出。
(三)质量优先,阳光采购
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通过公平竞争选择质量优、信誉好、服务佳的供应商,严禁违规干预采购流程。
(四)遵循“适用、实用、够用”原则
合理确定校服种类、套(件)数,组织采购原则上不超过三套,即夏装、春秋装、冬装各一套。校服价格处于合理区间,坚决抵制校服高端化、奢侈化倾向。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组
组 长:陈洲
成 员:李铮、王娟、李俊、吕宽云、高莉莉
(二)选用组织
按照文件关于“选用组织中的家长和学生人数不少于整个选用组织人数80%”的规定,参照比例确定家长代表、学生代表、教师代表。
组 长:李铮
监督员:李文俊、张栋林
成 员:学校管理人员、家委会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社会代表。
四、校服标准与要求
(一)采购年级
本次校服采购面向2026级初、高中新生(夏装、春秋装、冬装各1套)。
(二)校服款式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小学校服管理十条》的通知(晋教基函【2026】135)号文件要求,学校校服款式一经确定,要保持稳定,严禁频繁更换校服款式。
(三)订购校服的套数和件数
夏季校服1套/人(短袖+长裤)
秋季校服1套/人(外套+长裤)
冬季校服1件/人(一体棉衣/可拆卸式棉衣)
(四)校服价格区间
新生拟订购的三季校服预算价格,以本校或本地区同类学校、同类产品近三年实际执行校服价格平均值为参考,由每年新一届校服选用组织审议,每选购一批审议一次。
夏季校服:约65—80元/套(短袖+长裤)
秋季校服:约98元以内/套(外套+长裤)
冬季校服:约100—115元/件(一体棉衣/可拆卸式棉衣)
(五)供应企业服务年限
本次校服供应企业服务年限为3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合作模式,每年可根据服务质量续签。同一年级实行“三年跟标”机制。
(六)校服选用标准要求
1.校服品质:供应企业需保证所生产的校服符合国家相关服装质量标准:
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T 28468-2012《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
校服成衣标识应当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面料须具备透气、舒适、耐磨、易清洗、不起球、不褪色等特性,辅料(如拉链、纽扣、缝线等)需质量可靠,无安全隐患。
2.样品提供:在正式签订合作协议前,供应企业需提供夏、秋、冬3套中标校服样品,供学校进行品质检验、款式确认及家长代表审核,样品需与最终交付的校服品质、款式完全一致。
3.售后服务:供应企业需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校服交付后,如出现尺寸不符、质量问题等情况,需及时提供退换货、维修等服务,保障学生权益。
五、选用采购流程
(一)召开学校班子会议
1.每年秋季开学前,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2.按照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采购年级、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供应企业服务年限等),制定工作方案,报学校党支部同意后,形成会议纪要,上传“平台”,同时向家长、社会公开。
(二)家长意向征集
1.发放《家长采购意向征集书》,按照自愿原则广泛征求家长意见,同意率达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入采购环节。
2.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
(三)组建选用组织
1.选用组织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组成。设立组长1名,监督员2名。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选用组织名单需留存、报备并公开。
2.组织成员需接受专项培训,明确职责与流程,确保决策民主科学。
(四)确定校服选购模式
选用组织可选择以下校服选购模式之一:
模式一:选用组织自主确定企业;
模式二:选用组织组织家长投票确定企业;
模式三: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企业。
选用组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校的校服选购模式。我校将根据校服选用组织的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校服选用模式,并在模式确定后及时向县教体局报备,通过校公示栏和公众号公开发布。
(五)确定校服选用具体模式
选用组织投票确定校服选购模式后,我校将认真组织自主确定企业的展示展评具体环节,或按公开招标流程发布采购需求。学校不得替代或违规干涉选用组织正常履行职责。
(六)公示与合同签订
1.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校同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禁止家长委员会代签。采购结果(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等事项)应向家长、社会进行公示、留存,并及时向县教体局报备。
2.合同一年一签,实行“三年跟标”机制。校服费用由学校按照中小学代收费管理有关要求收取,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实行专账核算管理,按照采购合同统一支付给供货企业。
(七)验收与监督
1.每个批次和样式的校服需查验成衣质检合格报告及成衣合格标识,抽样封存每款1套(件)备检。
2.实行“双送检”制度,学校抽样检测费用由学校经费解决。
(八)开展家长满意度调查
校服采购结束后,选用组织应对本次采购活动开展家长满意度调查,重点调查产品质量、款式、价格、企业服务质量等要素。调查总结报告需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家长满意度表和相关资料应留存。
六、监督与保障
(一)全程公开
采购流程、企业信息、质量标准等通过学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责任追究
对违规操作、质量问题等行为,由上级部门严肃查处,将涉事企业列入黑名单。
(三)特殊关怀
鼓励社会力量公益捐助,为原建档立卡、农村低保、残疾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等特殊群体免费提供校服。
七、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永和县第一中学校文庙校区所有。学校将定期评估校服管理工作,持续优化流程,保障学生权益。
永和县第一中学校文庙校区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