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笔记丨《罕见病目录制订工作程序(2026年版)》
- 2026-11-07 08:47:33

前言
学习《罕见病目录制订工作程序(2026年版)》,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2026年10月20日发布。
说实话,这个程序时隔8年更新了,我看见通知有点小激动,看完内容就有点小失落。因为我最关心的还是那个问题——“罕见病的标准到底啥?”,依旧木有结果。
官方解读+正文溯源
(1)增加了可纳入罕见病目录的情形,扩大了罕见病目录覆盖病种范围。
是的,对比18版,删了“经济可负担”,加了半条:或具有较高的预防筛查、科研价值。
多高算较高?暂时还没看见解释。
(2)增加目录病种的申请主体,充分发挥各有关专业机构的作用。

(3)增加国家中医药局作为联合发文单位,明确中医药主管部门职责,强化罕见病防治工作中的中西医协同融合。
没毛病。
(4)优化罕见病目录制订周期,实践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删除「目录更新时间原则上不短于2年」。
如果记得不错,之前更新罕见病目录周期存在delay。
(5)明确了罕见病目录供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参考使用。
不说这句,也参考的。
关键信息备忘
纳入标准:⭐同时满足
第四条 纳入目录的病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国际国内有证据表明发病率或患病率较低;
(二)对患者和家庭危害较大;
(三)有明确诊断方法;
(四)有治疗或干预手段;或尚无有效治疗、干预手段,但已纳入国家科研专项;或具有较高的预防筛查、科研价值。
申请材料:⭐⭐
第七条 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病种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病种名称(中英文)、发病率或患病率、发病年龄、诊断标准、治疗方法(含药品)、预后效果(含生存期)等;
(二)我国是否已有保障政策、治疗所需年费用等;
(三)其他主要国家或地区对该病种的诊疗、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等管理情况;
(四)具备预防筛查、科研价值的具体依据;
(五)上述材料的数据来源和参考文献;
(六)申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电话和电子邮件。
上述材料可通过填写罕见病目录申请表(见附件2)提供。申请表不能涵盖的其他内容,另附书面材料。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