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上期我们聊了什么是"作品",今天来聊一个更实际的问题:你创作的东西,著作权一定属于你吗?
设计师在公司做的海报、程序员在公司写的代码、你掏钱请人拍的宣传视频、两个人共同完成的方案——这些东西的著作权归谁?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谁做的就归谁"。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
一、一般规则:著作权属于作者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作者"就是创作作品的人。你写了一篇文章,你就是作者,著作权原则上归你。但法律设置了三个重要例外:职务作品、委托作品、合作作品。这三个是法硕考试和实务中的高频考点,也是普通人最容易踩坑的地方。
二、职务作品——上班做的东西归谁?
职务作品是指员工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这里的"工作任务"指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位明确指派下应尽的职责。
(一)一般职务作品
著作权归作者(也就是员工本人),但单位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具体来说:
- 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
- 两年内如果单位不使用,经单位同意,作者可以许可他人使用,所得收益按约定与单位分配
我们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离职时想带走自己在职期间做的设计方案、写的文档,对方会说"这是我们公司的",但实际情况要看是不是职务作品,是一般职务作品还是特殊职务作品。
举个例子
小张是公司的法务,日常工作包括起草合同。如果他自己在工作之余写了一本法律小说,这不是职务作品,著作权完全属于他。但如果他起草了一份公司规章制度,这是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他,但公司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二)特殊职务作品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作品的财产权归属于单位,作者仅保留署名权。这些情形包括:
- 主要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举个例子
程序员小王在公司的服务器上、使用公司提供的开发工具、利用公司的技术框架写的软件代码,属于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归公司,小王只有署名权——即使离职了,也不能把代码带走给新公司用。
考点:一般职务作品 vs 特殊职务作品
法硕考试高频考点。核心区别: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单位有优先使用权;特殊职务作品作者只有署名权,其他权利归单位。关键看是否"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三、委托作品——花钱请人做的归谁?
你花钱请摄影师拍了一组产品照片、找设计师设计了一个LOGO、请人翻译了一份文件——这些作品的著作权归谁?
很多人以为:我花钱了,就应该归我。
但法律规定恰恰相反。对于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换句话说:如果没有书面约定,出钱的人反而没有著作权。
实务提示:委托创作一定要签合同
如果你花钱请人创作,务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委托人所有"或类似条款。没有约定,你只有"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的权利,不能随意修改、转授权或商用。
四、合作作品——两个人一起做的怎么办?
两个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这里的难点在于如何行使权利:
-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比如一首歌的词和曲由不同人创作),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 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比如两个人共同撰写一篇论文),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举个例子
你和同事合作写了一份市场分析报告,你们两个都是作者。如果你想把报告拿去投稿,需要经过同事同意。但如果只是内部展示,一般可以自己决定。如果同事无正当理由反对你投稿,你可以自由行使权利,只需要把收益分给他一部分。
本期小结
- 一般规则:著作权属于创作者本人 - 职务作品分两种:一般职务作品归员工,单位有优先权;特殊职务作品归单位,员工有署名权 - 委托作品:没有书面约定的话,出钱的反而没有著作权 - 合作作品:共同享有,可分割的部分可以单独使用 - 核心提示:涉及著作权归属,书面约定是保护自己的最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