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共识由中华医学会老年医学分会牵头制定,在 2015 年版本基础上全面修订,将适用范围从功能性消化不良拓展至全类型消化不良,旨在规范老年患者诊疗流程、推动合理用药,为临床医师提供权威指导。
老年人是功能性消化不良(FD)与器质性消化不良(OD)双重高发群体,老年 OD 患者中恶性肿瘤占比达 30.8%,风险远高于年轻人,且两类病症常合并存在,增加诊疗难度。
FD 由胃肠动力障碍、消化酶分泌减少、幽门螺杆菌感染、精神心理异常等多因素共同引发;OD则分为胰腺疾病相关与非胰腺疾病相关两大类,涉及消化、内分泌等多个系统病变。
临床评估需遵循综合原则,问诊时重点识别呕血、黑便、不明原因体重骤降等报警征象。
60岁以上患者首诊优先做胃镜、腹部影像、实验室等检查,排除器质性病变,同时结合老年综合评估(CGA),排查共病、多重用药及焦虑抑郁问题。
FD依据罗马Ⅳ标准分为餐后不适综合征(PDS)和上腹痛综合征(EPS),二者还易与其他胃肠病症状重叠。
治疗实行分型施策:PDS 首选促动力药与消化酶制剂,伊托必利因安全性高为老年患者优选;EPS 以抑酸剂为一线用药。
幽门螺杆菌阳性患者建议根除治疗,80 岁以上高龄者需权衡利弊。合并精神心理障碍者,可联用小剂量神经调节剂并辅以心理干预。
针对OD,需以治疗原发病为核心,胰腺疾病患者需加大胰酶用量,胆道疾病则搭配利胆药物。
此外,饮食调节、生活方式干预是基础疗法,中医也可作为辅助手段。共识明确了标准化诊疗流程,并推荐采用多学科协作模式,全面提升老年消化不良的诊治质量,改善患者生活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