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模板|子女抚养协议书
- 2026-11-06 00:35:09
前言:本协议系父母双方就未成年子女抚养事宜达成的专门约定,旨在细化离婚协议、分居协议或同居关系解除中关于子女抚养的原则性条款,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负担、大额教育医疗费用分摊、探望权行使及抚养权变更条件等事项,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利益,避免后续因抚养问题产生争议。
子女抚养协议书
甲方(男方):【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女方):【姓名】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育有一子 / 女【】,姓名【】,身份证号 / 出生证号:【】,【】年【】月【】日出生。现双方就子女抚养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抚养权归属
双方婚生子 / 女【】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由【】方直接抚养,随其共同生活。 另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权,并承担抚养费。
二、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不直接抚养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元(大写:【】),于每月【】日前付至直接抚养方指定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抚养费支付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后仍在上高中的,继续支付至高中毕业。 抚养费每年 / 每【】年调整一次,调整幅度为【】%,或参照当地生活水平及支付方收入情况协商确定。
【⚠️风险提示:】
抚养费写多少?一般参考支付方月收入的 20%-30%,两个孩子不超过 50%。没工作的,参照当地人均消费支出。 别写 "抚养费由双方共同承担" 这种模糊话 —— 具体多少钱、谁付给谁、每月几号付,必须写死。
三、教育费和医疗费
子女的日常教育费(学费、书本费)已包含在上述抚养费中; 下列大额支出,由双方各承担 50%,凭有效票据结算: (1)单次超过【】元的医疗费(住院、手术、大病); (2)择校费、课外培训费、私立学校学费等非义务教育阶段大额教育支出; (3)子女重大疾病、意外伤害产生的费用。 大额支出发生前,支付方应提前与另一方协商,未经协商的大额支出,另一方有权拒绝承担。
【⚠️风险提示:】
这是最容易扯皮的地方!一定要写清楚:日常学费包含在抚养费里,但大额支出(住院、择校、出国)双方各出一半。 不写这条,将来孩子生病住院花了几万,对方说 "我每月出的抚养费已经包含了",你说破嘴也没用。
四、探望权
不直接抚养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具体安排如下: (1)每周 / 每两周探望一次,时间为周六上午【】时至周日下午【】时; (2)寒暑假各探望连续【】天,具体时间双方提前一周协商; (3)春节、国庆等法定节假日轮流探望,【】年随甲方、【】年随乙方。 探望时,直接抚养方应予以配合,不得阻挠、教唆子女拒绝探望。 探望方应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原则,不得在探望时做出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言行。
【💡填写说明:】
探望权千万别写 "随时探望"—— 真到闹僵的时候,"随时" 就是 "不可以"。 写清楚具体时间:每周几、几点接、几点送回、寒暑假怎么安排。 孩子 8 岁以上的,探望时间应尊重孩子本人意愿。
五、户口和姓氏
子女户口现登记在【】方名下,保持不变;如需迁移,双方应配合办理。 子女姓氏保持【】姓不变。如需变更姓氏,须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风险提示:】
离婚后一方擅自给孩子改姓,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改回来。想改姓必须双方协商一致。 直接抚养方不能因为对方不付抚养费就给孩子改姓 —— 这是两码事。
六、抚养权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要求变更抚养权:
直接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 直接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有虐待行为,或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 子女年满八周岁,自愿随另一方生活,且另一方有抚养能力; 其他正当理由。
七、其他
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应严格遵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作为离婚协议书 / 分居协议的附件,与主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本文书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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