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业主!江西物业新合同范本发布!公共收益、退场规则明确
- 2026-11-03 15:13:51
事关业主!江西物业新合同范本发布!公共收益、退场规则明确


信息定期公示,业主知情权有保障。营业执照、服务标准、收费明细、设施维保记录、公共收益、维修资金使用等信息需要按要求公示,区分持续公示、定期公示事项,接受业主监督。 
两种收费模式可选,催缴物业费划下红线。支持包干制、酬金制两种计费方式;明确:严禁物业停水、停电、停气、管控梯控、门禁等方式催收物业费。同时规范装修垃圾清运费、水电气费用,禁止违规加收手续费、垄断服务。 
公共收益归业主,台账定期公示。共有物业要不要委托物业经营,由业主大会决定;公共收益扣除合理成本后,剩余收益全部属于业主共有;资金存入业主大会专用账户,按半年、年度公示收支明细,公示期不少于 30 天。 

维修责任清晰划分,严管维修资金。业主违规损毁:业主自行承担;专营配套设施:对应专营单位负责;物业运维失职造成损坏:物业负责赔付 严控维修资金使用,杜绝工程造假、虚增费用。 
解聘、续聘、退场有明确时限。物业不再续聘,需要提前 90 日书面告知业委会并公示;合同终止退场时,必须完整移交档案资料、设施设备、物业用房、公共收益、预收费用等。 
新增履约保证金,双向约束违约责任。设置履约保证金制度,对物业擅自涨价、拒不退场、挪用公共收益;以及业主方阻碍正常物业服务等违约行为,约定赔偿责任,同时明确合理免责情形。 
配套参考服务标准,落实质价相符。附件《江西省住宅物业参考服务内容》(点击文章左下角“阅读原文”可下载文件)从综合服务、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绿化养护 6 大维度提供参考,小区可结合自身情况协商定制服务标准。
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江西省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为全省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约提供规范范本,从源头厘清权责、减少物业纠纷。
赣州各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参照使用。

本次示范文本依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整套文件包含9 章 42 条正文 + 7 个配套附件,覆盖物业服务全流程。

文末附示范文本下载入口,下面整理大家最关心的核心重点。








信息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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