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发布的45页PPT《工业园区级虚拟电厂建设实践》,围绕这些核心问题展开了系统性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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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电厂作为聚合分布式发电机组、可控负荷和储能设施的创新载体,通过调控与通信技术实现资源整合,具备聚合性、分布性、灵活性和可拓展性四大特征。
其聚合性体现在将不同功率特性的源、荷、储设备整合为协调运行的“虚拟”实体;分布性借助通讯网络实现地理分散设备的状态感知与数据支持;灵活性体现在多优化控制形式与灵活组织构架;可拓展性则降低对物理约束的依赖,支持海量资源便捷接入与模块化管理。


PPT指出,虚拟电厂能有效解决新型电力系统面临的关键问题。
针对新能源随机性强、分布式电源可控性差等挑战,虚拟电厂通过集群管理中和预测偏差,提升供电可靠性;聚合多类电源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参与主网调峰、调压、调频等辅助服务,同时帮助小规模发电单元参与电力市场竞价,构建多方共赢的商业模式。
其价值还体现在挖掘需求响应资源、补充尖峰电力缺口、优化用电效率及参与现货交易等方面。













国内虚拟电厂目前处于示范阶段,2024年多项政策推动其发展,如《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明确其市场主体地位,《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提出建设一批虚拟电厂。以天津经开区某园区项目为例,已整合57.9MW可调分布式风光、14.7MW可调负荷、23.45MW储能及多类型充电桩,通过智能化平台实现资源最优配置与市场互动,为工业园区级虚拟电厂建设提供了实践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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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负荷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可分为并网型与离网型:并网型项目整体接入公共电网,离网型则作为独立系统运营。政策明确电源需为新能源,包括增量及特定存量项目;负荷涵盖增量负荷、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等存量负荷,且仅允许“多对一”供电模式,即多个电源向单一用户直连,避免“一对多”造成电网管理混乱。
绿电直连项目原则上以负荷为主责单位,电网企业不参与投资,电源可由负荷、发电企业或合资公司投资,直连专线则由双方共同承担。装机规模按“以荷定源”原则确定,要求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不低于30%,上网电量占比不超过20%,通过指标管控平衡消纳与系统稳定。调度上项目作为整体接受指令,交易机制分为内部协商与外部市场参与,内部由源荷双方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确定价格,外部则以聚合形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2025年9月发布的1192号文明确,绿电直连项目输配电费实行按容(需)量缴纳,计算公式为现行容(需)量电费与折算后的容量电费之和,不再与波动的下网电量绑定,体现“谁受益、谁负担”原则。系统运行费暂按下网电量缴纳,自发自用电量免缴;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同样按实际下网电量承担。对高可靠性负荷,可选择继续执行现行两部制电价,保障项目经济性。这一机制既确保项目公平承担系统成本,又通过灵活设计推动新能源就近高效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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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指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在发展过程中面临多重困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项目可能形成增量配电或绿电自供区,这会对现有输配电费收入产生影响,成为相关方的重要顾虑。其次,新能源发电量较大时,电网消纳能力面临挑战,如何有效消纳多余电量成为项目推进的难点。此外,一体化关口的出力波动可能降低公网的电能质量,对电网稳定运行构成潜在风险。
源网荷储一体化友好性评估方法构建了完善的多级指标体系,涵盖绿电消纳合规性、交互方式友好性、系统接入友好性等六大一级指标,每个一级指标下又细分二级和三级指标,合计选取28个三级指标。在指标处理上,采用相关系数法进行指标约简,通过分析指标间的相关性筛选关键指标;权重确定则结合层次分析法和熵权法,其中主观权重占0.3,客观权重占0.7,最终计算综合权重以全面评估项目友好性。评估结果通过综合得分排序,为项目优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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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需遵循规范路径,项目组织建设环节包括邀请专业机构编制报告、投资主体组织专家论证、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评估纳规、办理核准备案及建设并网验收等步骤。
商业模式方面,可采用自发自用模式,依托微电网聚合分布式电源、用户和储能实现内部消纳;或通过虚拟电厂参与省级电力市场交易;增量配电网类项目则可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多种电力市场交易。
实施细则要求电源、电网、负荷、储能由同一投资主体控股并统一管理,新能源项目投产需与新增负荷和储能设施匹配,项目整体接入公用电网时需形成清晰物理分界面,同时项目单位需对关键指标数据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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