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7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6-11-08 00:53:22
前言
根据临平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卫健〔2022〕35号)精神,现就做好2027年度临平区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符合条件的康城社区户籍对象,请在2026年11月19日前联系康城社区申请办理。康城社区预约办理及咨询电:0571-86293861。
一、奖励扶助对象的基本条件
临平区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户籍均在本区内,现存一个子女或无子女,且双方或其中一方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或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员。
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至2027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60周岁的人员。
4.未享受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者。
第2至第4条为扩面对象均需要符合的条件。
二、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程序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9日,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本人在此期间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三、发放标准及方式
由区卫生健康局委托银行按每人每年960元标准直接发放到人,一年一次。
四、资料准备
(一)新增对象。
指符合申请条件,至2027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既往未申请过奖扶金者。要求对新增对象单独建档,申请人须提供如下资料:
1. 填写《申请表》1份(需贴1寸照片1张);
2. 户口本复印件1份(需要首页、申领对象本人、配偶及子女各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申领对象);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情况说明;
5. 市民卡复印件(申领对象本人)1份;
6. 死亡证明或收养证明(需要时提供);
7.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8.原户籍地不在浙江省的需出具原户籍地未参加养老保险证明。
温馨提醒: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9日,符合条件逾期未申报或资料不齐无法确认的,视为当年度自动放弃。
一审:朱天怡
二审:朱国定
三审:骆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