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查控申请书模板-可下载(财产保全实务)
- 2026-11-08 18: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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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查控是法院通过执行查控系统,通过网络与各行业协执单位进行交互,实现网络查人找物、控制财产,一旦发现,法院可以采取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申请网络查控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提出了书面保全申请。
2、申请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
3、申请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
4、申请人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
网络查控申请书
申 请 人:张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XXXXX,住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XXXX,联系电话:131XXX。
被申请人:李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XXXXX,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XXXX,联系电话:139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申请人李XX名下的财产状况,并采取相应的查封、冻结措施。
事实与理由:
关于申请人张XX与被申请人李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为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转移、隐匿财产,保证案件审理执行的顺利进行,申请人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3条之规定,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因申请人目前无法获取到被申请人的相关财产线索,申请人特请求贵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等规定,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包括银行、支付宝、财付通账户、房产、车辆等)进行查询,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以利于案件审理和财产保全的顺利进行。望准许!
此致
广州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20XX年X月X日
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保全裁定的,在该裁定执行过程中,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
申请保全人提出查询申请的,执行法院可以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裁定保全的财产或者保全数额范围内的财产进行查询,并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