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结算工作遵循依法、诚信、公平、公正原则,核心在于规范电量清分与费用计算。
省间交易执行“据实结算”原则,依据调度实际执行结果和物理计量电量进行,涉及专项工程的交易按调度计划执行曲线结算,现货交易、应急调度等由交易机构统一出具结算依据。
点此下载完整版PPT
省内交易则实行“照付不议、偏差结算”,中长期合同按约定电量电价结算,偏差电量根据是否参与现货市场分别按现货价格或月度均价处理,调平电量涵盖合同分解、执行等过程中的偏差。
现货市场结算中,中长期合同需结算节点与参考点的现货价格差值,日前与实时偏差分别按对应市场价格结算。
节点边际电价为发电侧结算价格,统一结算点价格为用户侧结算价格,电网侧储能充放电均按节点边际电价结算。此外,报告还明确了中长期合同阻塞费用、省间双轨制资金、火电开机补偿等机制,其中阻塞费用源于节点电价差异,双轨制资金由发用两侧按电量比例分摊,确保市场成本合理疏导。


















报告还分析了结算模式双轨制资金、绿证全覆盖等常见问题。结算模式双轨制因参与与未参与现货市场主体的结算方式差异产生,需由未参与主体分摊;绿证由交易中心推送电量信息后国家能源局核发,解决了信息缺失导致的绿证补发问题。
辅助服务及“两个细则”由调度机构考核执行,保障市场辅助服务有效开展。该报告为电力市场交易结算提供了清晰指引,助力市场主体规范操作,维护电力市场稳定运行。
点此下载完整版PP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