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尽职履责培训
一线车间常见管理现状
1.上级骂、下属怨,生产现场忙得脚朝天,现场管理依然乱糟糟…
2.任务完不成找我,员工有情绪找我,效率、质量搞不好也找我…
3.手下一管就是几十号人,做事行,管人、带人,让这群人顺顺畅畅完成工作可就…
4.任务变化频繁,会这个,不会那个,人一堆,岗位却常常缺人手,怎么办?
5.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员工老是违反纪律,怎么让员工改正?
6.表现不好,说他几句,表面应承,后面跟你对着干,怎么让员工接受主管意见?
7.我们基层管理人员既决定不了员工薪水,也决定不了公司的环境,怎么激励手下这些人?
基层班组长工作中的难点与困惑
1.“三明治”的处境——上、下加压
2.职位低,责任大,权力小,压力大,难以承受
3.下属跟自己的年龄、经历、能力差不多,甚至有的年龄还比自己大,资历比自己老,难以服众。
4.跟下属的私人感情很好,工作中如何定位?
5.班组(科室)这个“麻雀”虽小,但事务繁多,关系复杂,难以应对。
6.基层管理者不就是个“兵头将尾”?何必认真?
7.基层管理者能有什么出息?
8.“知人知面难知心”,现在的下属“毛病”太多了,太难管了……
你们是不是也有这样的难点和困惑?
通过PPT课件,看看如何破解这些难题?
目录
1.安全生产刑事司法解释
2.现代安全管理理念
3.班组长安全角色认知
4.班组安全管理经验
5.班组基础和现场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产刑事司法解释
“两高”关于安全生产刑案司法解释
2015年12月1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将于2015年12月16日起施行。
《刑九》主要内容与解释对照理解
与生产安全有关的刑事犯罪罪名(共十四种):
(1)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2)重大责任事故罪;
(3)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4)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5)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6)危险物品肇事罪;(7)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8)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9)消防责任事故罪;(10)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11)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12)滥用职权罪;
(13)玩忽职守罪;(14)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二)《刑九》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情形;具体规定为: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款明显缺乏主语,即犯罪主体,法释〔2015〕22号司法解释对犯罪主体的范围解释为“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刑九》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情形, 具体规定为: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款还是缺乏主语,即犯罪主体,法释〔2015〕22号司法解释对犯罪主体的范围解释为“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
(三)《刑九》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情形,具体规定为: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解释》中与我们息息相关的亮点
(一)明确入罪标准
这则司法解释对定罪量刑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原则上以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作为入罪标准。
(二)哪些情形将从重、从轻处罚?
关闭、破坏必要的安全监控和报警设备的;已经发现事故隐患、经有关部门或者个人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
《解释》同时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救,或者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赔偿损失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三)何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刑法修正案(六)》增设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十五年,是危害生产安全犯罪中的重罪。
这则司法解释明确,明知存在事故隐患、继续作业存在危险,仍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利用组织、指挥、管理职权强制他人违章作业,或者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等手段强制他人违章作业,或者故意掩盖事故隐患组织他人违章作业的,均应认定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1)督促教育班组员工严格遵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
2)开展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落实班组风险管控九项举措(指:员工行为观察、纠偏治违、两临时、体验式作业、岗位风险作业指导书、排查不安全人员、安全行车十条温馨提示、上锁挂牌危险能量隔离、作业边界防护);
4)落实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并完善档案;
5)落实目视化及“6S”管理,并长期保持;
6)督促落实班组员工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具);
7)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双体系”一体化和班组建设具体工作;
8)完善师徒合同、岗位联保、职业健康安全危害告知、员工交通等档案;
9)按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持续改进;
10)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履行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场所、应急抢险、如实汇报等职责;
11)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开展事故抢险、验证等工作;
12)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现代安全管理理念
干部的安全意识,核心体现在担当、忧患、戒惧三者统一,是履职尽责、防范风险的根本素养。
担当是安全工作的立身之本。干部必须主动扛起安全责任,不推诿、不敷衍,面对隐患敢较真、遇险情敢上前,把安全底线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实干担当守护安全稳定。
忧患是安全防范的清醒自觉。安全工作容不得麻痹松懈,干部要常怀忧患之心,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主动排查潜在风险,预判各类安全隐患,不因平稳而放松、不因常态而大意,始终保持警惕,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戒惧是安全履职的敬畏底线。干部要心存戒惧,敬畏规章制度、敬畏生命安全、敬畏岗位职责,严守安全纪律与操作规范,不存侥幸、不碰红线、不越底线,时刻慎微慎行,以敬畏之心筑牢安全防线,杜绝失职失责引发安全问题。
员工树立“安全只能相信自己”的态度,是守住自身安全的关键防线。工作中不能依赖他人提醒、侥幸观望,更不能把安全寄托在同事、监管或运气上。要主动学习安全知识,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自觉抵制违章作业,对每一个环节、每一步操作严格自查,不麻痹、不松懈。
面对隐患不迁就、不妥协,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主动上报,不把风险留给自己和他人。始终把安全主动权握在自己手中,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负责,以严谨自律的心态,筑牢个人安全防线,做到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岗位负责。
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底线,更是员工安身立命的根本。一句朴实的安全流行语——“请善待员工的健康和安全,零件不好配还很贵,有钱不一定有货”,直白道出安全生产的核心道理:人的生命健康无可替代,一旦受损,再多金钱也难以弥补。
企业必须把员工健康安全放在首位,不忽视隐患、不简化流程、不牺牲安全换效率,从制度、管理、防护上全方位保障。员工更要珍惜自身安全,不违章、不冒险、不心存侥幸,牢记身体不同于机器零件,受伤后无法随意更换,康复漫长且代价沉重,即便资金充足,也买不回原本的健康与完整。
善待员工安全,既是企业责任担当,也是长远发展之道;重视自身安全,是对家庭、岗位和人生负责。唯有企业严管、员工自律,双向守护,才能杜绝安全事故,守住平安与幸福,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健康在岗、平安回家。
管理
做一万防万一,万无一失,一失万无,付出一万的努力,防止万一的发生!
“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最根本、最关键的措施,核心就是做一万防万一,万无一失,一失万无。安全工作容不得半点侥幸,任何微小疏忽都可能引发严重后果,一次失误就可能造成生命财产无法挽回的损失,正所谓一失则万无。
坚持预防为主,就是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付出一万倍的努力,去防范万分之一的风险。日常工作中,必须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安全教育、风险辨识和应急准备,把每一个环节、每一道流程、每一处细节都做细做实,不麻痹、不松懈、不简化、不妥协。
宁可多防十次、不可漏防一次,宁可事前多投入、不可事后追悔莫及。通过事前防控、源头治理、持续整改,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万无一失。只有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以万全准备应对万一可能,才能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保障人员平安与生产稳定。
齐抓共管,各尽其责,组合拳击;有感领导,属地管理,直线管理。
综合治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核心在于齐抓共管、各尽其责、组合发力。安全工作不是单一部门、个别人员的责任,需要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多方协同,形成管理、制度、监督、教育、技术相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打出安全管理“组合拳”。
坚持有感领导,领导带头履职、以身作则,传递安全责任与决心;落实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守好各自责任区域;强化直线管理,层层压实责任,逐级落实管控。各岗位、各环节协同发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以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综合治理,为安全生产提供坚实可靠保障。
预防为主要措施: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
先其未然谓之防
任何一件事情,如果客观存在着发生某种事故的可能性,不管这个可能性有多小,如果重复去做时,事故总会在某一时刻发生;
在安全生产中,有些小的不安全行为在一次或数十次过程中也许不能导致事故。但是总维持这样终究是会发生事故的;
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安全行为是避免事故发生最为重要的工作。
因果性:事故的因果性指事故是由相互联系的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随机性:事故的随机性是指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是偶然的;
潜伏性:事故发生之前,系统所处的状态是不稳定的,也就是存在着事故隐。如果这时有一触发因素出现,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可预防性:任何事故采取正确的预防措施,可以防止的。认识到这一特性,对防止伤亡事故发生有促进作用。
不知型:由于教育培训不到位或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完善,实施违章行为的当事人不知道其行为是违章。这部分人主要是新职工、青年职工、农民工、临时工和转岗人员等;
不知所以型: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虽然“违章”人员知道有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但不懂违章作业带来的严重性。技术不熟、能力不够,他们主要是新员工和整体素质较差的员工;
明知故犯型:这部分人存在侥幸心理、凭经验、过高估计自己能力、麻痹大意、冒险蛮干,当遇到麻烦事、难事、赶时间、赶任务或单独作业时而实施“违章”作业;
失误型:技术不熟、能力不够,造成判断失误;受情绪、环境的影响,使之精力不集中,疏忽、遗漏等造成失误;疲劳操作,判断能力下降使得动作的准确性、灵活性下降而造成失误。
先知先觉、后知后觉、不知不觉
分析自己出事的原因,避免类似事故发生;自己吃一堑,自己长一智;痛苦的方式;
分析别人出事的原因,避免自己出事;别人吃一堑,自己长一智;高明的方式;
分析别人不出事的原因,借鉴别人不出事的办法;不须吃一堑,亦可长一智;智慧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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