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心律失常是指可导致严重血流动力学障碍、心源性猝死或晕厥的心律失常。其急诊管理的核心在于快速准确的诊断和及时有效的干预,以稳定患者生命体征。此类心律失常因心室率过快,导致心脏舒张期充盈不足,心输出量显著降低。
1. 心室颤动与心室扑动
识别要点:
急诊处理原则:
尽早电除颤: 获取除颤仪后,立即予以最高能量(双相波200J或单相波360J)非同步直流电除颤。
药物治疗:在持续心肺复苏与反复电除颤无效后,可经静脉给予:
肾上腺素 1mg,以提升冠状动脉灌注压。
胺碘酮 300mg静脉推注,后再次尝试电除颤。
若无胺碘酮或存在禁忌,可选用利多卡因。
纠正诱因: 复苏成功后,需立即排查并纠正电解质紊乱、急性心肌缺血等可逆性病因。
2. 室性心动过速
识别要点:
定义: 起源于希氏束分叉以下的连续3个或以上宽大畸形QRS波群,频率通常为150-250次/分。
特征: 常存在房室分离,并可出现心室夺获或室性融合波,此为此与室上性心动过速伴差异性传导的鉴别要点。
特殊类型:尖端扭转型室速 为一种伴QT间期延长的多形性室速,其QRS波群振幅和主峰围绕等电位线呈周期性扭转。易反复发作并可进展为心室颤动。
急诊处理原则:
临床提示: 当宽QRS波心动过速性质难以明确时,应按室性心动过速处理。
3. 预激综合征合并心房颤动
识别要点:
急诊处理原则:
血流动力学不稳定: 立即行同步直流电复律。
血流动力学稳定: 可试用胺碘酮或普罗帕酮静脉转复,但常效果不佳,需做好电复律准备。
禁忌药物:严禁使用洋地黄类、β受体阻滞剂及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如维拉帕米),因此类药物可能阻滞房室结而促使激动经旁路前传,反而加速心室率。
根治性治疗:病情稳定后,应建议患者接受射频消融术以根治旁路。
此类心律失常因心室率过慢,导致心输出量严重不足,引起脑供血不足等症状。
1. 病态窦房结综合征
识别要点:
急诊处理原则:
对于有症状(如晕厥、近乎晕厥)的心动过缓,应尽早行临时心脏起搏。
可静脉应用阿托品作为应急处理或起搏前的过渡。
若阿托品无效,可考虑使用异丙肾上腺素、多巴胺或肾上腺素静脉维持。
积极寻找并治疗潜在病因,如心肌缺血、高钾血症等。
2. 完全性(三度)房室传导阻滞
识别要点:
急诊处理原则:
首要治疗: 尽早行心脏起搏治疗(临时或永久)。
药物过渡:在准备起搏期间,可静脉应用异丙肾上腺素、多巴胺或肾上腺素提升心室率。
注意事项:阿托品对阻滞部位位于希氏束以下的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通常无效,故不推荐使用。
恶性心律失常的急诊处理流程始于对血流动力学状态的迅速评估。无论心律失常类型如何,若存在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电复律或起搏是首要的救治措施。所有处理均需同步进行病因与诱因的排查与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