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考前于图书馆瞎看书,机翻方便自己对照着原文量子速(瞎)读,虽然我不同意把人工智能翻译烂的责任归属于我,但请拷打。本文仅出于(瞎看)学习目的使用,纯机翻。注释略去。如有侵犯知识产权,请联系删除。出处:"Afterword to Transgression", in de Sutter, Laurent (ed.), Žižek and Law (Abingdon: Routledge, 2015), pp. 191–200.颠覆及其他
1962年7月9日,在巴黎拉埃内克医院的一个房间里,乔治·巴塔耶去世了,几乎无人关注——这种冷漠通常只留给那些宁愿让自己的作品远离时代易变喧嚣的创造者。 一年后,在《批判》(Critique)杂志的页面上——这份杂志由他于1946年在橡树出版社创立,并于1949年在午夜出版社复刊——一些认为巴塔耶的作品不应遭受如此冷遇的人,在一期特刊中相聚了。 这些人中有乔治·德勒泰尔、阿尔弗雷德·梅特罗、米歇尔·莱里斯、雷蒙·格诺、安德烈·马松、让·布鲁诺、让·皮埃尔、莫里斯·布朗肖、皮埃尔·克洛索夫斯基、罗兰·巴特、让·瓦尔、菲利普·索莱尔斯——以及米歇尔·福柯,他署名了一篇标题神秘的文章:《僭越前言》。 那时的福柯,几乎和巴塔耶一样不为人知:历经重重困难,他刚刚在普隆出版社出版了他的第二本书《古典时代疯狂史》,无论是报纸还是大学,都只是给予了礼貌性的关注。该期的其他投稿者情况也类似:对杂志创始人的这份致敬,来自那些历史尚未将其确立为契合现代性的文学与理论颠覆之主要人物的名士。此外,正如福柯的文章所显示的,并不确定这样一种"封圣"是否会令他们高兴——福柯写道,正是这些人,在巴塔耶的作品中,找到了他们所需的东西,以摆脱那些轻易的恐惧以及廉价的颠覆战栗。巴塔耶的伟大之处在于一种运动,这种运动即使不允许摆脱哲学,也仍然允许摆脱作为真理智慧承载者的哲学家形象——这种智慧本应定义其"清晰而健谈的同一性"。福柯认为,这种运动正是"僭越"的运动:即他所谓的对语言及其所支撑的哲学姿态之"界限的穿越"——而颠覆的逻辑梦想着打破这些界限,僭越则更关乎"跨越"或"承载"它们。僭越是这样一种运动,它把我们带到我们意识、语言和法律的边界,我们永不停息地"一次又一次穿越一条线,而这条线在其身后,如同微渺记忆的波浪般立即合拢,再次退回到不可逾越的地平线"。这就是福柯在巴塔耶身上发现的,也是他与《批判》杂志第195-196期(1963年8月-9月)其他作者所共享的观点:我们与限制的关系并非正面斗争的水平关系,而是对其广泛包裹的垂直关系。颠覆是摧毁限制的梦想,而僭越则仅仅是关于扭曲它,在游戏中扭转它,通过——如同卡通魔术师一般——强化包裹它的螺旋运动(在其中它抓住并承载着它),使其无力化。废墟本体论
相对于那种将哲学家的真理确立为颠覆一切界限之范畴的哲学传统,巴塔耶的漩涡式思想提供了另一种可能性:即接受——接受界限存在这一事实。但界限存在的事实并不意味着它们迫使我们;相反,界限的存在是任何僭越运动——也就是说,任何试图赋予它们超越其存在事实的强度的运动——的根本条件。在雅克·拉康最终发表其关于"康德与萨德"的文章前几个月,福柯提出了一个类似的公式:伊曼努尔·康德是那个肯定界限存在的人——这种存在立即被萨德的性越界所强化,后者允许了前者的存在。没有僭越,界限就只是一个僵死的事实;它是一种其强度永远无法凭自身超越任何事实状态之虚无性的现实——如果你愿意的话:任何作为真理的事实状态的虚无性。康德关于有限与界限的真理之所以获得生命,仅仅是因为萨德式的僭越,通过这种僭越,这个界限被立即超越、包裹和扭曲,也就是说被fked,因为这正是萨德运动(sade's motion)的名字,也是that of Bataille的名字。正如吉尔·德勒兹在《Presentation of Sacher- Masoch》中谈论萨德式的"猛烈冲击"艺术,福柯在神圣侯爵的作品中看到了一种对奠基、立基逻辑的恐慌艺术的显现,这种艺术不再需要通过对其的批判来生效。由于立基总是已然无基,界限总是已然被逾越;严格来说,它只是其自身的界限,一种无内容的纯粹形式,一种无意义的纯粹符号,一种永恒形式性有限的纯粹标记。
根据福柯,正是这种越界的永恒性,其永恒的优先性,在上帝死亡的时代被巴塔耶的作品现实化了——并且与萨德不同,他提供了能够提供其恰当体验的语言工具。萨德发展的界限越界架构不断重演(并持续依赖)主体存在的可能性,而巴塔耶的语言狂喜则提供了其消失或崩溃的记述。当存在一个主体时,并非界限本身逾越自身,而是某个人,在某个地方,开创了一个试图将界限当作远距离射击的敌人来上演的战场——从一个外在于它的点。在巴塔耶那里,界限变成了主体本身,反之亦然;它仅仅是一个空洞的名字,通过它,某种东西在主体变成逾越界限的界限时留存下来,并在狂喜强化的模式下,激活其自身的螺旋运动。主体是一座废墟——仅仅因为来自语言的其他碎片而站在一起的几缕碎片,并且只通过这些碎片仍能被进一步撕碎的可能性而存在,直到穿越那个它们最终将失去其存在的界限。
论生命的淫秽性
因此,巴塔耶的哲学是一种反哲学: it was the philosophy of the orgasm in which philosophy sank, sucked by the beyond that the limits it had set defined as its repulsive, unacceptable, obscene counterpart。然而,正如福柯所指出的,这个深渊并非次要;它是首要的——越界是开启而非关闭,是创造而非毁灭,是黎明而非黄昏,是开始而非结束。当齐泽克反过来决定将越界视为其法律概念的主要操作者之一时,尽管他几乎从未提及巴塔耶,却也暗示了同样的事情:对他来说,僭越是第一位的。并非法律树立了万物的界限;并非它定义了被允许与被禁止、可接受与犯罪的分隔领地;它本身是这种分隔的衍生品,副现象。与圣保罗所宣称的相反(PD, pp. 111ff. On the Žižekian interpretation of St. Paul, and its differences with those of Alain Badiou and Giorgio Agamben, see Adam Kotsko, Žižek and Theology, London, Continuum, 2008, passim.),并非因为先有定义可逾越界限的法律才有僭越——正如界限存在仅仅是因为某种原初越界设定了它们。
僭越与界限的关系,正如法律构成了总是单一且总是局部的身份证,是一种双重关系,一种舞蹈——一种令人眩晕的舞蹈,在深渊之上舞动,遵循着一种无限的螺旋、旋转运动。越界的优先性不是时间性的:它是一种强度的优先性;越界是将限制强度提升到零以上的东西;它是赋予法律一个非零、非平坦、非无意义或非冷漠的对象的东西。相较于法律中表达的界限的强度虚无性,越界提供了一个无限的补充:所有零之上或零之下的强度——所有可以或多或少被调制的强度。这就是法律每次试图表述某种类似界限可能发生的事物时——作为越界包裹它所产生的螺旋运动的一种变奏——所回响的补充。因此,对巴塔耶而言,法律特有的淫秽性,正是越界强化限制时限制本身特有的淫秽性:越界越重要,淫秽性界限本身也变得越重要——而这种重要性在法律中的反映也越多。如果说越界具有优先性,那就在于这种运动在同样深渊和淫秽的舞蹈中,携带着限制和法律,赋予它们生命的同时又从中撤回——或者更确切地说,它就是它们的生命,因为它正从它们那里撤回。越界是法律的生命,是限制的生命;正是它,通过将它们从死亡中移除,将其铭刻在生命的登记册上,因为死亡,可以说,构成了它们的自然环境,它们的生态;正是它,赋予死亡某种类似生命的鬼脸。这就是越界在强化运动的核心中为限制和法律带来的淫秽补充的本质:作为面对死亡时的至高淫秽性的生命补充。
关于例外的争论
尽管齐泽克同意巴塔耶的观点,即僭越在将其与法律和限制结合起来的捕获装置中享有某种优先性,但他并不捍卫与在其中运作的相同的淫秽性概念。在某种程度上,人们甚至可以说他分享了吉尔·德勒兹对越界观念所表达的勉强——尽管,或许,这种勉强在他的作品中以一种非常不同、更具讽刺性的形式表现出来。在与克莱尔·帕尔内的对话中,德勒兹将越界描述为“too good a concept, good for seminarians under the rule of a pope or a priest, for cheaters”,也就是说所有那些以非常法国式的对“肮脏小秘密”的崇拜为食的人。在他看来,僭越,尽管它扭曲了法律,但无论它在其概念戒尺下说什么或做什么——它仍然是法律及其怨恨文化的阉割机器的一部分。如果你愿意的话,越界是怨恨采取的形式,为了给自己一种它在让法律跳舞的印象,而实际上后者仍然是前者所有关切和幻想(德勒兹最憎恨的概念)的中心。显然,齐泽克本人并不分享德勒兹对幻想概念的保留——也不分享他根深蒂固地拒绝给予法律任何考虑。然而,他与德勒兹的共同之处在于,对巴塔耶在越界中认识到的那种晦暗的全能性持一种怀疑态度,因为它声称在法律存在或意识到它之前就已经克服了法律。
对齐泽克来说,僭越的优先性应该以一种比巴塔耶更微妙的方式来表述:它所显现的淫秽补充,其性质比他想象的更少眩晕感,更少深渊性。根据齐泽克,正如他在《木偶与侏儒》(The Puppet and the Dwarf)中所写,越界是“支撑法律本身的例外”;“(僭越)是那个亲密的抵抗核心,主体因其而体验到他对法律的关系是一种屈从关系;正是因为它,法律必须对主体显现为一种压垮主体的外来权力。”巴塔耶描述的螺旋,与其说是一种运动,不如说是一种观点:观察卫星的观点,通过它,一个躺在地球上的个体突然意识到他的处境是如何被法律框定、规范化和定义的。与巴塔耶的情况不同,根据齐泽克,僭越对法律而言并非陌生之物——或者,至少,它并不构成法律核心的原始陌生性维度,即法律在其中过着一种非虚无生活的维度。NO!僭越就是法律;包裹法律所揭示的限制的生命强度淫秽性构成了其真正的本质;它决定了齐泽克所谓的其“‘正常’运作”。This is to say that it is its dimension of subjection itself.
痛殴定理(the duff up theorem)
要将僭越视为属于法律本身的对法律的一种视角,而不是一种总是已然使其陷入危机的激进外在性,就需要一个跳跃:认识论的跳跃——以及伴随它的政治。对齐泽克而言,知识并非通过与现实的直接对抗而获得——或者更确切地说,以这种方式获得的知识属于学术不育的领域,知识在其最僵化、最陡峭、最暴力时的领域。正如福柯谈及巴塔耶时所说,有趣的不是与现实的直接对抗:而是通过使现实恐慌到揭示其用以武装自身的知识盔甲的缺陷,来让它吐露秘密。齐泽克寻求的知识,如果你愿意的话,是一种“非知识”(借用巴塔耶的另一个概念),一种真理的知识,这种真理总是从知识大机器试图赋予它的同一性厚重中逃脱。这并非巧合:巴塔耶“非知识”学说锻造之地,也是拉康将真理视为“半说”(或“半真理”)学说的锻造之地——众所周知,拉康曾与巴塔耶一起在高等研究学院听亚历山大·科耶夫(接替亚历山大·科瓦雷)授课。然而,在齐泽克的词汇中,非知识或半真理学说涉及一种感知装置:知识或真理更多地属于感性秩序而非可理解秩序——属于意象秩序而非概念秩序。这就是为什么,在他近期的作品中(从《视差之见》开始),齐泽克着手发展一种新策略,其名正是“视差之见”,即有偏见的视觉。与正面凝视不同,知识,在其对象是半真理本身的否定形式中,只能通过斜目一瞥获得,通过对视觉领域极端边缘发生之事——通常被遗弃在那里——的警惕。视差是一种视觉策略,通过它,视觉的寄生物,那些未被预先承认为能指的符号,携带着所有在其他地方有待观看之物——它用一个破坏预定意义主张的补充包裹它们。如果你愿意的话,视差是一种类似于俄罗斯形式主义理论家试图用“陌生化”一词来定义的策略,人们可以大致将其表述为一种试图观看事物之“别样”而非“所是”的尝试。所是从来不是其所是:大学所捍卫的存在同义反复,正是“视差之见”策略所击败的,它用一种绽裂取而代之,在这种绽裂(绽出)中,存在呈现的景象变成了一场痛殴的景象。但正是在这一点上,对齐泽克而言,僭越运作了起来:它痛殴了限制和法律的所是——也就是说,它体现了视差之见,通过展示它们对自身本质上的不充分性,而它正是这种不充分性的名字。
以爱作终
齐泽克所提出的对僭越和法律理解的核心悖论如下:僭越是摧毁法律对同一性主张的东西——但是,在摧毁这一主张的同时,它也提供了其唯一可能的基础。诚然,很明显,正如德勒兹谈及萨德时所说,这是一个无根基的基础,一个形而上学意义上无基的立基;尽管如此,多亏了僭越,法律才有了某种可能的基础。必须通过矛盾来论证,并想象这样一个假设:法律有一天会成功地向世界呈现一个与其存在一致的意象:这个假设正是最可怕噩梦的名字——例如,弗朗茨·卡夫卡小说中所描绘的那种。一个在最超验意义上成为法律的法律,将是一个严格无法生存、无法忍受的法律;它将是一个非人的法律,或者至少是一个人性已被驱逐、只留下维克多·雨果称之为“太阳的皱眉”、上帝眉毛的法律。因此,僭越的视差是这样一个观点,从它可以看见法律与法律(例如,在康德那里,实证法与道德的分离)的分离,也就是说,法律相对于僭越本身的分离。因为正是法律在其食人魔般的超验性中的维度,被僭越所体现,并且,通过将其具体化,使得在立法的具体法律的核心中看到其活跃成为可能,齐泽克用引号称之为“mere legality.’”。事实上,“mere legality”并不存在:只存在被僭越所贯穿的合法性,作为大写的法律(majuscule Law)的体现——齐泽克也说过,进一步推进他对圣保罗的解读,其可能的名字之一是爱。使法律难以忍受的,并非它是法律这一事实:而是它是爱这一事实——或者更确切地说,它被爱的无法生存的补充所包裹,一种其非人要求永远无法满足的爱。因此,体现法律的法律(如康德关于道德的准则)是旨在建立所有主体普遍罪责的法律,一种无过错、无行为、无意图的纯粹罪责。法律有两张面孔:法律充分的、非人的、难以忍受的面孔,既是爱又是僭越;以及法律不充分的、人性的、可笑的面孔,作为爱及其无情欲望的失败。第一张面孔是真实性的面孔,第二张是不真实性的面孔——但是,与我们从哲学传统中学到的相反,对齐泽克而言,正是这不真实性,是法律在其通常意义上的唯一可能(也就是说不可能)的基础。寻求法律的真理是徒劳的,除了体验到这一真理在其自身的淫秽性下崩溃,最终将其对立面指认为一个更公正的真理——即法律正是不真实性及其笨拙舞蹈的场所这一半真理。
Law's nothing
对于巴塔耶发展并由福柯赞扬的僭越的反哲学,齐泽克以其曲折间接的方式,提出了一种法律的反哲学,其近乎固执的实用主义使得巴塔耶的悲怆显得可笑。因为这确实是一种实用主义:通过证明法律、越界和爱相互平衡的等式,正是在其旋转运动的日常、世俗、不完美的剩余中,他最终献上了暧昧的颂词。远甚于道德(moral Law)的伟大器官,或伟大越界者的狄奥尼索斯式大笑,最终体现法律近乎理想面孔的,是官员的皱眉——正如在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中可能的那样。然而,或许这一切都可以概括为一场堑壕战:两种可能的黑格尔解读之间的战争,一种继承自科耶夫并悖论性地将文本扭向尼采;另一种则相反,继承自拉康并同样悖论性地将文本扭向康德。巴塔耶从抽象普遍性(及其废墟)的立场看待法律,而齐泽克则从具体普遍性的观点看待它——从日常操作出发,其日常性是通往绝对唯一的可能联系。法律对他而言,是一种矛盾的庇护所,其屈从的暴力并不依赖于自身,而是依赖于阻止其成为自身的淫秽补充,没有这个补充,它被证明是一种精致的近乎虚无。法律是一种无——无论如何,如果它是什么的话,它并非某些贯穿二十世纪的理论传统(一种轻易的反射可能会将其与齐泽克联系起来)所声称的那种暴力怪物。或者更确切地说,如果它是一个暴力怪物,那仅仅是因为其“正常”运作被一个补充立即攫取和占据,这个补充驱散了其常态并将其变成噩梦,正如行政的例子所证明的那样。对齐泽克而言,确实正是那个无足轻重的公务员,通过要求这种或那种表格却永远得不到,把他的对话者逼疯,最好地体现了法律这种不平衡的双重性,既是小小的世俗机器,又是挑剔的爱之怪物。人们永远不会从公务员那里得到一个爱的姿态;我们总是最终在这方面有所欠缺;同时,这个缺陷也是公务员自身所依据的法律的失败——这个缺陷正是将我们释放到欠缺之中的东西。但这场戏,正如每个人都经历过的那样,是一场喜剧;它甚至在许多方面是每一场喜剧的范式——亨利·柏格森关于引发笑声之物的著名定义的几乎过于明显的例证。 机械性嵌入生命:这可能是行政的定义——除了,与柏格森所想相反,并非机械性是引发笑声的淫秽补充,而是生命本身(正如巴塔耶在另一方面已完全理解的那样)。
批判之后
福柯发表《僭越前言》后,很少再回到巴塔耶的思想:正如它在其工作的最初几年占据了他一样,随着他自己思想的发展,其用处似乎缩小了。对于僭越与法律的悲怆,以及其所阐明的非法性逻辑的厚重性,福柯更倾向于代之以分析微小“非法性”的临床冷静,正如德勒兹在他献给其同事的小书中所称的那样。然而,尽管从“克分子”(molar)转向“分子”(molecular),福柯(或德勒兹)提出的法律概念的紧缩,总是铭刻在其可能废墟的地平线内:法律,以一种黑暗的、未被主题化的方式,仍然是敌人。此外,福柯(和德勒兹)并非唯一进行这种转向的人;路易·阿尔都塞、让-弗朗索瓦·利奥塔、雅克·德里达、皮埃尔·布迪厄,以及来自众多学科的许多其他人,也都在致力于对法律的系统批判。虽然这种批判最终可能导向了意想不到的开放,例如德勒兹发展的惊人法律临床学,但法律理论的创始时刻正是由这一代思想家——以及他们的门徒——所产生的。齐泽克所提出的额外扭转可能引起的惊讶应该更大,因为通常,他的作品被描述为涉及那个在法律问题上以反法律主义为座右铭的传统。事实上,齐泽克的法律反哲学,并非一种反法律的反哲学;更确切地说,它是反哲学,正如它是反法律主义的——它反对在法律核心中运作的法律的淫秽全能性,那个如此多哲学家捍卫的法律。【齐的立场可以被描述为一种“反-法律”(anti-Law),反对将法律实体化和普遍化,其不同于some of 后结构主义者可能之“反-法律主义”(anti-legalism)】这就是反法律主义哲学家们的情况,其中包括:他们对法律的批判,只会以另一种法律之名来进行——这种法律既优越又隐秘,它将前来救赎其虚无性,而唯有哲学才能表述它。(their criticism of the law was to take place only in the name of another law, as superior as it is secret, which would come to redeem its nullity and that philosophy alone could formulat)人们只需想想阿尔都塞的历史唯物主义法则,德里达的无限正义法则,或列维纳斯的面容法则:在所有这些情况下,都是通过一个抽象法律来救赎具体法律。而齐泽克提出的道路则相反:它以一种迂回的方式,在于通过具体法律来救赎抽象法律——前者只有通过后者才存在,但却仅仅因为它为后者提供了自身的存在而摧毁了后者。从这个观点看,齐泽克的法律反哲学是一种逆转了各种自由主义学说(从哈贝马斯到罗尔斯,经由勒福尔)以及那些由我们继续错误地称为“后结构主义者”所代表的反自由主义学说的理论。它对两个阵营都提出了某种平凡之物:它用人们最终不得不以其本名称呼之物的家常性——即名称,那“庄重而美丽的名字”,正如弗朗索瓦丝·萨冈(故事的终结者,according to 科耶夫)谈及悲伤时所说的,即ius之名——取代了Lex的戏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