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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给小学生的一堂法治课
主讲人:河北冀律律师事务所李帅律师
同学们老师们大家好,我是河北冀律律师事务所的李帅律师,下面耽误大家一些宝贵时间给咱们讲讲和孩子们相关的法律问题。
同学们现在接触法律可能在老师家长们的谈论中,可能在道德与法治的课本上,咱们在小学接触的法律知识较少,但是法律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比如我讲一个大家比较关心的话题:各位同学应该是有玩王者荣耀的或者是别的网游,如果说你在王者荣耀里面用家长的289块钱钱去买皮肤,最后被家长发现了,家长不同意你买,这钱能退吗?
答案是,8周岁以下必须退,8周岁-18周岁如果家长不同意、不追认,一般给退,少额不给退。这是为什么呢?
这就与我们法律规定有关系了,在我们国家8周岁以下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些孩子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所以8岁以下的孩子买皮肤,这个钱必须退。
已满8周岁不满18周岁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充值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充值金额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如果金额较大,明显超出其认知范围,则该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家长同意或追认;家长不予追认的,行为无效。
比如你买了6块钱的新人礼包,这个平台可能以“该金额与智力水平相适应”驳回,这就相当于你买了两瓶可乐,这行为对于你的年龄来说是没问题的,是有效的。
若是你买了289的皮肤,这个行为是效力待定的(也就是有可能有效、有可能无效),得看你的家长同不同意。在你的家长不同意的情况下,你的行为是无效的,这个笔钱大概率是可以退的。如果你的家长同意,那么你的行为经追认也就有效,你就得了一个皮肤。
这个法律知识是民事上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以说,我们虽然小但是法律也是和我们息息相关的,在我们成长的阶段,法律大多上起了保护的作用。
今天呢,我们讲的主要是刑事上的未成年人犯罪,下面咱们言归正传,讲讲刑事犯罪的事。有许多的案例的解读,同学们可以仔细听听。
开篇:介绍下法律是什么?——我们身边的“超级规则”
法律是保护我们的“盾牌”,就像超级英雄的盾牌一样,法律保护我们不受伤害。当有人欺负你、抢走你的东西时,法律会为你撑腰。
法律是指引我们的“红绿灯”,它告诉我们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绝对不能做。遵守规则,我们才能安全、快乐地成长。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都要遵守法律。法律不会因为我们年纪小就纵容我们犯错,当然,也会因为我们是孩子而给予特别的保护和教育。
课堂目录,四个方面说下关于未成年人犯罪
01认识“成长路上的三个危险信号灯”
了解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区别,建立初步的法律认知。
02警惕身边的“隐形伤害”
认识新型校园欺凌的各种形式,学会识别生活中不易察觉的伤害。
03学会保护自己——我的“安全锦囊”
掌握面对危险和侵害时的自我保护方法,遇到问题懂得如何正确求助。
04争当“法律小卫士”
向榜样学习,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做知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01认识“成长路上的三个危险信号灯”
信号灯一:不良行为(黄色预警)
⚠ 警惕“雷区”拒绝进入不适宜场所远离不良行为的诱惑(未成年人禁止入内?不是限制是保护)
“不良行为”就像是一个小小的黄色预警,提醒我们这些行为不利于身心健康成长。如果不及时纠正,坏习惯一旦养成,可能会让我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这些行为要警惕:●吸烟、饮酒,沾染恶习●多次旷课、逃学,荒废学业
●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与社会上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
●沉迷网络(暴力、色情等不良内容)●进入网吧、KTV等不适宜场所
●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活动
案例小故事:警惕“小错”的“蝴蝶效应”
��小宇的故事
有个小朋友叫小宇,看到文具店有支漂亮的笔,就趁店主不注意偷偷拿走了。他心里想着:“不过是一支笔,小事一桩。”可从那以后,他的胆子越来越大,又开始悄悄拿同学的橡皮、零花钱。
一次看似“无所谓”的小偷小摸,慢慢变成了改不掉的坏习惯。这就是“不良行为”没有被及时纠正的后果—— 一个小小的错误,可能成为走向深渊的第一步。
⚠️ 记住:小错不改,可能酿成大错!
��蝴蝶效应的启示
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举动,如果不加制止,可能引发一连串严重的连锁反应。
下面给大家分享教育学家陶行知一句话,来告诉同学们怎么远离、摒弃不良行为。
陶行知说:教育是什么?简单地说,教育就是习惯的培养。
这句话是教育学家陶行知的话,这句话在我们小学墙外印着,对于我来说这句话对我影响很大,我到现在还记着。小学6年是一个孩子身心、学习、性格、习惯打好根基的黄金时期,这段经历会影响一个人几十年,甚至一生。
咱们回到这句话,好的习惯的培养是教育的本质或者是最终目的,也是孩子们杜绝不良习惯的重要因素,所以说,同学们在平时要多注重一些微小的习惯养成,这些习惯咱们不能当做负担,你就把他当做吃饭睡觉打王者的一部分,如果当做负担你就会觉得很累。
比如说:
一、学习习惯。先复习后作业,先预习后听课、专注计时,一次只做一件事
独立思考、学会检查每天固定阅读、像吃饭喝水一样自然规范书写与整理错题
二、生活习惯规律作息。早睡早起、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时间感知和计划意识、参与家务,为家庭出一份力
三、品行与社交习惯。礼貌用语和尊重他人、诚实守信、敢于认错、遵守规则与公共秩序、学会合作与分享、遇到矛盾用嘴巴解决
四、健康习惯。正确坐姿和用眼卫生、每天户外运动1小时、均衡饮食,不挑食
这些习惯看似很多很杂,但其中有很多我们大部分同学都做到了,只是一些小的部分需要提升改善,这些习惯的慢慢养成不仅仅是对咱们以后杜绝不良行为有益处,也对咱们今后的成长影响深远。
信号灯二:严重不良行为(橙色警报)(比不良行为更加恶劣涉嫌违法)
如果不良行为不及时改正,就可能一步步升级为“严重不良行为”。这就像亮起了橙色警报,说明问题已经比较严重,触及了法律底线,法律必须及时介入干预,帮助我们“悬崖勒马”,避免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 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 (寻衅滋事罪)
✅ 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财物(故意毁坏财物罪、侵占罪、抢劫罪)
✅ 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故意伤害罪、侮辱罪、诽谤罪)
✅ 盗窃、哄抢、抢夺公私财物(盗窃罪、抢劫罪、聚众哄抢罪)
✅ 传播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传播淫秽物品罪、寻衅滋事罪)
不要觉得这些罪名离我们很远,很有可能这些就在我们身边发生,只是我们觉得很小,不去重视,或者是一些孩子做的还是这些犯罪的预备行为、类似行为
案例小故事:校园欺凌
欺凌事件的发生
有6名初中生,因为看一个女同学“不顺眼”,就把她带到操场,对她进行辱骂、扇耳光,还拍摄了视频威胁她。他们起初以为这只是同学间的“开玩笑”,并未意识到行为的严重性。
严重后果与法律惩戒
他们的行为已构成“严重不良行为”,并不像他们想的那样可以被忽视。最终,这6名学生被依法送到专门的学校,接受矫治教育,为自己的暴力行为付出了代价。
暴力行为没有“未成年人免罚金牌”
法律不会因为年纪小就纵容欺凌。任何形式的暴力都是不可触碰的红线,法律会用更严格、更有温度的方式,引导和帮助我们改正错误。
信号灯三:犯罪行为(红色禁止)
如果严重不良行为仍不改正,就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这是最严重的红色禁止信号灯,一旦触碰,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人生也将留下无法抹去的污点。
⚠️ 刑事责任年龄不是“护身符”(同学们一般都是6-13周岁左右)
12 - 14 周岁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罪行,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14 - 16 周岁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6 周岁
对所有犯罪行为都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不要心存侥幸,法律红线绝不能触碰!
破除误区:“我年纪小,犯罪没关系?”
⚠️ 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错误想法!
曾经有三个未成年人,小鹏、小峰和小庆,经常晚上外出,拉开路边未锁的车门盗窃车内现金。他们多次作案,这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小鹏(年满16周岁)
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
小峰& 小庆(未满16周岁)
虽未被判刑,但受到严厉训诫,要求家长严加管教,个人档案留下了难以抹去的污点。
��记住:年龄小,绝不是可以随便犯错的“护身符”!
下面给大家讲一个发生在2024年的河北邯郸初中生杀人埋尸案
第一阶段:荒诞的作案动机与精心预谋
作案动机:仅仅为了191元
案件中的四名少年——张某某、李某、马某某(以上三人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王某某,案发时都只有13岁,是同班同学。案发前几天,主犯张某某无意中发现被害人王某某的手机微信里有几百元的零花钱。在贪念的驱使下,张某某向李某提议:干脆把王某某杀死,然后平分他手机里的钱
提前踩点与准备
这个丧心病狂的提议竟然得到了李某的同意。随后,张某某选定了自家村庄附近(邯郸市肥乡区张庄村)一处废弃的蔬菜大棚作为作案和埋尸地点。在案发前一天,张某某还特意带上铁锹去大棚里提前挖好了一个深56厘米的土坑,为第二天的杀人埋尸做准备
第二阶段:诱骗、残忍行凶与毁尸灭迹
以“出去玩”为借口诱骗
2024年3月10日下午,张某某以“出去玩”为由,轻易地将毫无防备的王某某骗上了电动自行车。因为另一名嫌疑人李某的电动车在马某某家充电,于是李某载着马某某,张某某载着王某某,四人一同前往那个“死亡大棚”
途中泄密与胁迫
在前往大棚的路上,李某受张某某指使,将两人打算杀害王某某的计划悄悄透露给了马某某。马某某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前期的预谋,但在知情后选择了跟随前往
大棚内的暴行
四人进入废弃大棚后,张某某突然拿起铁锹,直接朝王某某头部等要害部位猛烈击打。与此同时,李某冲上前去死死按住王某某的四肢,帮助张某某控制住被害人。马某某见状,因恐惧或良知未泯而离开了大棚。最终,年仅13岁的王某某被残忍杀害,面部甚至被铁锹铲得面目全非
掩埋尸体与销毁证据
行凶后,张某某和李某将王某某的尸体拖入坑中掩埋。为了掩盖罪行,他们骑电动自行车逃离现场,并将王某某手机里的余额(共计191元)转到自己账户内平分。随后,张某某指使马某某将王某某的手机卡砸毁,并将手机交给李某扔弃到大棚附近的茅厕里
第三阶段:迅速落网与严厉宣判
被害人家属报案与嫌疑人露馅
王某某失踪后,其家人心急如焚并报警。面对警方的初步询问,这三名13岁的少年表现得异常镇定,甚至假装不知情。但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很快锁定了他们,并在他们的带领下找到了埋尸地点。
一审宣判:
2024年12月30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判决结果彰显了法律“宽容但不纵容”的底线:
张某某(主犯):提议杀人、纠集同伙、提前准备、直接下手致人死亡,罪责最重。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某(帮凶):积极参与预谋并实施杀人、事后平分赃款,系主犯但罪责次于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马某某(胁从/包庇):未参与预谋,未直接动手加害,但知情不报并参与销毁证据(砸毁手机卡)。因情节较轻,依法不予刑事处罚,但由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不知道大家听到这个案例有什么感想,我作为一名长期经历刑事案件的法律人,每次读到这个案例还是心头一震,我觉得这不是一个正常有情感的人类能做出的事情,况且这还是13岁心智并未成熟的孩子做出的通过。这个案件可以看出,现在随着网络的发达,很多孩子很受网络暴力文化、低劣短视频以及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孩子自身的法律意识淡薄,并且对金钱的有着错误认知和对生命价值的漠视,家庭以及学校对于孩子的法治教育缺失。
同学们,邯郸这个案件最让我们痛心的,不仅是生命的逝去,更是那三个犯错的孩子因为“不懂法”和“太冷漠”,为了仅仅191块钱就毁掉了两个家庭。我想告诉大家三件事:
第一,生命比游戏里的装备珍贵一万倍,无论和同学有什么矛盾,绝对不能用拳头解决,更不能伤害别人身体;
第二,年龄绝不是“免死金牌”,别以为自己是小孩子犯了错就没事,现在法律明确规定,满12岁如果犯下故意杀人这种大罪,是要坐牢甚至被判无期徒刑的;
第三,千万别做“沉默的帮凶”,像案件里那个没动手但知情不报的同学,虽然没杀人,但也因此失去了自由,被送去专门管教。所以,如果你被欺负或者看到有人在做坏事,请立刻跑开,并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和爸爸妈妈,保护好自己,才是对生命最大的尊重!
第四,一定要明辨是非,用大白话来讲,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
02警惕身边的“隐形伤害”—— 新型校园欺凌 ——
新型校园欺凌的四种形式
01 社交孤立
故意不和某个同学玩,带头排挤他,让同学陷入孤独无助的境地。
02 语言暴力
给同学起侮辱性的外号,当众嘲笑、辱骂或用言语羞辱别人,伤害自尊。
03 网络霸凌
利用电话手表群、聊天软件辱骂同学,恶意P丑图,或者编造传播不实谣言。
04 物品霸凌
偷偷藏起或拿走同学的文具、课本、衣物,甚至故意弄坏别人的私人物品。
如何辨别与应对校园欺凌?
��如何辨别身边的霸凌?如果你或同学出现以下情况,要保持警惕:
●突然不愿意上学,找各种借口逃避去学校●情绪变得低落、焦虑,或者容易生气、易怒
●文具、零花钱或其他个人物品经常丢失或损坏●突然不愿意佩戴电话手表或拒绝与家人联系
��我们应该怎么做?
不做残忍的施暴者
永远不要去欺负别人,尊重每一位同学,暴力无法解决任何问题。
不做沉默的受害者
勇敢地向欺负你的行为大声说“不”!不要默默忍受,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
不做冷漠的旁观者
看到同学被欺负,不要围观,要想办法悄悄告诉老师或家长,做有正义感的伙伴。
03学会保护自己—— 我的“安全锦囊” ——
��️ 安全锦囊:勇敢说“不”,保护自己
● 保持冷静:不要因为害怕而不知所措,慌张容易让坏人得逞。
● 智慧应对:如果对方动手,不硬碰硬,保护头、胸等关键部位,找机会跑向人多的地方。
● 大声拒绝:用坚定的语气喊:“住手!我不允许你这样做!等等”,吓退坏人并引起周围注意。
安全锦囊:及时求助,绝不沉默
“不敢说”才是最大的危险!一定要记住你的求助对象:
01. 第一选择:告诉爸爸妈妈
爸爸妈妈永远是你最坚强的后盾。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害怕告诉他们。
02. 第二选择:告诉老师
班主任、任课老师、保安叔叔都是你的“校园保护神”,遇到困难找他们准没错!
03. 紧急情况:拨打 110
如果遇到非常危险的情况,一定要保持冷静,勇敢拨打110,警察叔叔会马上来保护你!
04. 倾诉热线:12355
这是全国青少年服务台,无论是学习烦恼还是心理困惑,都可以随时打电话咨询。
04争当“法律小卫士”—— 向榜样学习 ——
榜样故事:见义智为的小英雄
勇敢又机智的“小英雄”
2024年3月,两名13岁的少年在同学被人持刀伤害时,临危不乱,一人抱住行凶者,一人拉住他的手,及时掩护受伤同学逃离。
这不是莽撞的“蛮干”,而是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运用智慧和勇气帮助他人。这,就是我们要学习的“见义智为”!
我们能做什么?
✅ 向家人和同学积极宣传基础法律知识。
✅ 踊跃参加学校组织的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
✅ 在道德与法治课上积极学习法律知识
✅现在网络AI非常发达了,可以在网上多去关注法律知识,不懂的问题多去问问豆包、Deepseek等ai,基础的法律知识,法律尝试我们要具备。
最后我想说:法律是爱你的另一种方式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守护我们成长的温暖防线。
心中有法,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遇事找法,遇到困难,懂得向法律求助。
行为守法,用实际行动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还有一个一个小小的情景模拟��
假设你或者你看到有同学被高年级的同学拦住,索要零花钱,你会怎么做?
最后,愿各位一个小朋友都能在法律的护航下成为阳光、正直、勇敢的“小小追梦人”!健康快乐的成长!
谢谢大家!

(承德围场律师李帅